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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投資|ESG投資與可持續發展目標
盡管投資者越來越意識到許多公司所面臨的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問題,但在許多情況下,那些會影響整個投資組合的、更大的、系統性的可持續性方面的挑戰,如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中反映的挑戰,并未被納入投資決策。
這些問題極具挑戰性,人們通常容易選擇回避。不過,情況正在改變。為了讓更多人看到這些挑戰,并在它們對社會和經濟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之前采取行動,投資者開始仔細研究并思考,如何采取單獨和集體行動來幫助解決這些問題。
為什么機構投資者應該參與到保護系統免受系統性可持續性的挑戰中來?
今年在中國,高溫、森林火災和洪水同時出現,并對不同省份造成巨大破壞。這在世界范圍內已不是新鮮話題——許多人仍然對2022年夏季世界各地持續發生的酷熱難耐的高溫天氣記憶猶新。
環境挑戰,包括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喪失在內,會對人們的長遠利益造成影響。這一觀點尚未得到廣泛認可。這些風險不僅會影響到個人、社區或公司,甚至會影響整個經濟。大型機構投資者——尤其是那些在不同資產類別和不同地區擁有資本的投資者——有明確的動力來考量和應對這些風險。
早在2010年,聯合國負責任投資原則(The United Nations-supported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UN PRI)和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組織(UNEP Financial Initiative,UNEP FI)就發布了一份題為《普遍所有權:為什么環境外部性對機構投資者很重要》的里程碑式報告。該報告計算了環境退化造成損失的貨幣價值,并揭示出這對大型機構投資者來說具有重大的財務意義。報告指出,2008年全球人類活動產生的環境成本高達6.6萬億美元,相當于當年全球GDP的 11%。
該報告進一步發現,大型機構投資者實際是“普遍所有者”,這意味著,他們長期且高度多元化的投資組合在全球資本市場上具有普遍代表性。因此,投資組合中一家公司造成的環境外部性,往往使投資組合中的其他公司面臨成本增加,從而影響投資組合整體的回報。這讓“普遍所有者”們產生了減少外部性的直接動力,進而將這些成本增加的總體風險降至最低。因此,機構投資者能夠也應該單獨或集體采取行動,減少投資組合公司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在氣候變化等系統性風險方面的影響。
除環境挑戰外,其他一些挑戰也對金融系統的穩定至關重要。因此,投資者辨別和應對這些挑戰同樣至關重要。越來越被投資者們所警覺的話題包括:沖突和戰爭,通過破壞征稅基數而降低收入,同時增加軍費開支,這往往導致公共財政的復雜化;腐敗,會帶來經濟成本增加,并降低市場效率;關于性別不平等和兒童福利的問題,不僅可能損害公司聲譽,還可能出現違法犯罪行為;最后,健康和福祉,過去三年新冠大流行給全球社會造成的巨大損害和不確定性,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上述問題在社會和制度上是相互關聯的,但并未經常與投資者決策聯系起來。這種情況正在改變。投資者和公司開始認識到,如果忽視這些挑戰,不采取集體行動,可能會阻礙經濟實現長期的穩定繁榮,而經濟長期的穩定與繁榮是推動長期投資回報的必要條件。
如今,許多有影響力的全球集體性倡議已經建立,以吸引投資者和企業采取行動加以改進。例如,科學碳目標倡議(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已在2022年底吸引了4000多個企業加入,這些企業市值占據了全球經濟市值三分之一以上,它們都設立或承諾了凈零排放的目標。在社會問題方面,全球兒童論壇(Global Child Forum)提供了關于全球大公司在支持兒童權利方面的社會影響的獨特數據。這些都有助于為全球投資者的ESG決策提供信息。在整體評估上,世界基準聯盟(World Benchmarking Alliance)采用競賽排名的方式,來評估公司在高影響力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表現,并與投資者共享其年度基準報告。
投資者如何將可持續性的問題納入決策?
雖然上述例子代表了新興實踐,但投資者在應對環境和社會問題的同時,仍然需要找到一種結構化和平衡的投資方法。因此,許多投資者正考慮如何通過納入ESG考量來規避風險、提高長期回報。同樣,他們正在研究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和能力來實現更積極的影響。負責任的投資實踐可以幫助他們做到這一點。
負責任投資的第一步,是將ESG問題納入投資決策考量。這會涉及讓一系列利益相關者參與到對被投資方的ESG績效的評估當中,并采取行動影響公司或資產(這些做法被稱為積極所有權或盡責管理)。它是傳統財務分析和投資組合構建技術的補充方法,可用于評估并干預被投資方在可持續性方面產生的風險和影響。
負責任投資由一系列不同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如養老金、共同基金、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的投資重點,可能因其投資策略和委托管理要求而有所不同。有些投資者可能僅關注財務回報,只是會同時考慮ESG問題。有些投資者可能既關注財務表現,也關注對社會和環境回報的積極影響。還有些投資者可能期望在獲得財務回報的同時,完全消解負面影響。
PRI是世界上最大的負責任機構投資者網絡。PRI在全球的簽署方,共計管理著121萬億美元的資產。這些簽署方經常與其他利益相關者合作,共同引導投資整合重大風險并支持資本流動,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方方面面。PRI鼓勵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時考慮ESG問題。

從ESG整合到實現可持續性成果
除了系統地考慮和解決關鍵的ESG問題,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利益相關者對投資者的期望越來越高,希望自己的投資與更廣泛的社會目標一致。同時,投資者也認識到,與其投資活動有聯系的真實可持續性產出,可以映射到他們所面臨的金融風險中。而這些更廣泛的目標就包括了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和《巴黎協定》中規定的目標。
可持續發展目標是聯合國在2015年制定的17個目標。這些目標呼吁所有人共同行動,爭取在2030年前,結束貧困,保護地球,改善福祉,實現每個人的繁榮。同時,可持續發展目標也是《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一個組成部分,該議程是實現這些目標的15年計劃。
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將他們的投資決策與可持續發展目標相結合,通過重點關注結束貧困、保護地球和實現所有人的繁榮,以調整其最佳投資組合。通過這樣的方式,投資者可以建立一個更貼合現實世界的投資框架。根據可持續發展目標的169個子目標,規劃被投資方的重要問題和ESG實踐。這對于識別風險和衡量影響都很有用。它還可以幫助投資者將他們的分析與中國的發展目標聯系起來。

可持續發展目標與中國的發展目標一致
中國政府已承諾實現2030年議程,并同意采取一系列行動以實現“不讓任何人掉隊”的目標。可持續發展目標與政府議程高度一致并得到體現,包括在減貧和鄉村振興、應對氣候變化和維持生態文明以及共同繁榮方面的努力。
為實現這些國家目標,有必要引導金融體系和資本投向對社會產生積極影響的領域和項目。投資者也有興趣將他們的長期投資戰略與國家和全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結合起來,以避免潛在的風險,把握未來的機會。
然而,目前市場對除氣候變化之外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相關問題的認識和理解依然有限,需要更多的系統性框架和激勵措施,來推動投資者采取行動。在本系列下篇文章里,我們將討論如何在金融風險、投資機會和可持續發展成果之間建立一座橋梁,并介紹投資者可以用來解決與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相關問題的框架和案例。
[作者倪歡系綠色光年環保服務中心理事長,唐棣系負責任投資原則(PRI)高級政策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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