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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與社會|解決校園欺凌應重視同伴教育的作用
在中國,校園欺凌事件并不少見,僅在近期就有不少惡性事件發生:11月,廣西一位初中女生25秒內被多人輪流掌摑的視頻登上新聞;同月,陜西咸陽一名15歲男生遭6人毆打致死后被埋入土坑;10月,廣西柳州一位小學生遭同學踢踹并被在衣兜里塞鞭炮……根據中國公安部刑偵局統計,校園霸凌與兒童性侵和網絡侵害并列成為三大最常見的兒童侵害類型。
為防止校園欺凌問題的惡化,今年6月全國人大代表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審議會議上提出需完善學生欺凌行為的處理程序基礎。12月,教育部予以回復,表示將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校園欺凌問題的法律法規規章,積極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修訂。
校園欺凌頻頻發生,背后原因是什么?什么樣的學生會成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老師和家長在校園欺凌中能做什么?2015年,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王曦影的研究團隊得到聯合國婦女署“建設和諧性別關系青年領導力項目”支持,在北京郊區的一所國際學校開展了為期兩年半的參與式行動研究,并就研究成果撰寫《同伴教育、學校社工與青年領導力:預防校園欺凌之行動研究》《同伴群體中力量不對等機制的形成與運作——基于高中校園欺凌的案例研究》等系列論文。
近日,澎湃新聞就以上問題對王曦影進行了專訪。王曦影認為,過去理解校園欺凌過多從個體因素出發,忽視了同伴群體的地位分化和權力爭奪,妥善處理校園欺凌事件需要充分發揮同伴教育的作用。
澎湃新聞:從學術角度看,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定義有什么區別嗎?
王曦影:相較于欺凌,暴力的外涵和內延更廣,挪威心理學家奧維斯對于校園欺凌的定義有助于我們對兩者進行區分。
奧維斯從1978年開始研究校園欺凌問題,他提出,校園欺凌應該具備四個重要的特點:故意性、權力不對等、傷害性和重復發生性。其中,權力不對等和傷害性是判斷一個事件是否屬于校園欺凌范疇的關鍵。
校園暴力有可能雙方權力不對等、也可能是權力對等的,然而,校園欺凌一定是權力不對等的。 例如,學校里有兩個小孩打架,兩人之間如果沒有權力不對等的情況,那么這次沖突可能就不存在欺凌,只是單純的暴力。但是如果我們發現這兩個小孩總是打架,其中一個總是挨打,這其中就存在權力不對等的問題,被打的小孩就是在遭受校園欺凌。
澎湃新聞:校園欺凌的發生跟哪些因素比較相關?
王曦影:誘發校園欺凌的原因比較復雜,從個體的角度來看,有國外學者認為欺凌者可能缺乏安全的依戀關系和同理心,并運用欺凌尋求關注。對于被欺凌者來說,雖然我們應當承認,誰都有可能成為被欺凌的對象,但是通常有身體殘疾的、性傾向或行為與傳統性別觀念不一致的、過胖或過瘦的、家庭貧困的、流動留守兒童等孩子更容易遭受欺凌。
孩子們的世界是非常追求整齊劃一的,那些與大多數人不同的特質都有可能使一些孩子更容易受到欺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7年的校園欺凌報告指出,在兒童和青少年群體中發生的欺凌有25%與外表、外貌相關,有25%與社會性別問題相關。
澎湃新聞:研究中提到,校園中的地位分化是觀察校園欺凌過程機制的起點,學生們如何判斷身邊同學的地位?
王曦影:其實我們在研究中納入同伴群體的地位分化的理論,想要強調的是,校園欺凌的研究不僅可以用個體視角解讀,也可以用群體視角解讀。群體視角指的是一個學校學生群體的地位分層和權力爭奪有可能導致校園欺凌的發生。什么樣的人最容易爬到群體的上端?群體頂端的同學會運用什么樣的方式和手段來維持他們的地位?群體與群體之間會不會發生沖突?如何應對和解決沖突?這些都是我們關心的問題。
我們希望通過還原校園中的同伴群體生態來研究欺凌。校園作為一個社會生態有很多學生,同學之間形成了不同的團體,不同團體間有地位高低之分,團體之間和團體內部有時候也有權力爭奪,這都有可能誘發欺凌。
前面也說過,權力不對等是導致欺凌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只有處于上端的群體才有資本、有能力欺凌別人。當地位高的學生認為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戰,或者自己的地位需要維護時,也可能開始對同伴進行欺凌。當然這種地位關系不是靜止不變的,而是受到學校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動態變化的。
比如我們的研究中有這樣一個案例,講的是宣傳部長沒有通過學生會主席的批準提前搞了一個節目,學生會主席因此認為自己的權威受到了挑戰,所以開始對宣傳部長進行網絡欺凌。在這個案例中,欺凌就是為校園群體上層地位的同學用來維護自己地位的手段。
澎湃新聞:學生是否會判斷自己有沒有在遭受欺凌?對于開玩笑和欺凌,他們心中是否有比較清晰的界限?
王曦影:如果校園欺凌比較輕微的時候,大多數學生都不是很清楚自己是否在遭受欺凌,有時候,青少年為了自己心里好受一點,甚至傾向于把一些欺凌行為定義成“開玩笑”。我們在論文中就選取了一個例子,有位男生的性別表達不太符合傳統性別規范,同學們因此總是嘲笑他,他就會說,“其實他們沒有欺凌我,平時都對我挺好的”。
所以說,學生對于什么是欺凌并沒有很清晰的認識,大多數人基本上都是憑借本能的判斷去定義,并不知道其實欺凌可以通過科學的標準進行衡量。但是,學生們需要知道這個界限在哪里,以及玩笑是怎么升級成欺凌的,因為這種情況在學校中非常常見。
校園中經常發生由過度玩笑造成的欺凌。最常見的例子是起惡意外號,我們要讓青少年們明白,如果是侮辱性的“綽號”,當對方覺得不舒服要求你停止,你卻仍然繼續“開玩笑”,甚至拉著一群人繼續叫別人這個綽號,那么這個起外號的玩笑就已經升級為欺凌了。雖然許多學生嘴上在說他們是在開玩笑,但實際上這個“玩笑”已經對他造成了心理傷害,尤其是多次制止無效或者制止后更加變本加厲的,可能會對被欺凌者造成嚴重的傷害。
在訪談過程中,我們接觸到的遭受欺凌的孩子多數對于欺凌都表示無可奈何,“任他們去”,為什么會有這種態度?因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并不是獨立于整個學校系統的,過度玩笑的升級往往不在于兩個人之間的矛盾,旁觀者的不作為甚至煽風點火會加速事件的惡化過程。如果能夠發動青少年們做積極的旁觀者,當有同學被嘲笑的時候,有人能站出來說“你不要說了,人家已經很難受了”,那么這個過度玩笑上升成欺凌的過程就可能被打斷。
澎湃新聞:這就是您在兩份研究中所強調的同伴教育的重要性?
王曦影:對,對于解決校園欺凌問題,同伴教育可能會發揮出教師、家長或者第三方協助解決更好的效果。如果是老師來教育學生,學生們經常會覺得老師高高在上,但是如果同伴有一個良好的示范作用,就會更容易在同輩群體中獲得信服。
國外有一項對比研究過教師和同伴參與對校園欺凌的制止效果,同伴教育明顯要好于教師參與。雖然國內并沒有開展同伴教育干預和老師對校園欺凌干預進行對比的研究,但我們在自己開展的行動研究中發現,年齡相仿的同伴教育者能在引導小組的時候發揮重要的榜樣示范作用。
具體到這所學校,我們首先采取讓研究生培訓高中生的方式,然后又讓優秀的高中同伴教育者去初中部給學弟學妹們開展培訓,我們稱這一方法為梯級式同伴教育培訓,兩次培訓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當然,這并不是說教師的作用并不重要。對于教師來說,最必要的一點是提高對校園欺凌的重視程度,同時尊重學生的參與能力。以往我們的教育模式經常將學生看作是被動接受知識的個體,但是如果扭轉這一思維,每個學生都有可能變成一個積極主動、參與改變的力量,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校氛圍,那么校園中的反欺凌行動效果自然會更好。
澎湃新聞:您的研究中有一位受訪者,老師意識到了她被欺凌,但是除了讓她不要再繼續這件事情以外,好像也沒有給予額外的幫助。老師和家長其實也是校園生活中的參與者,在校園欺凌問題中他們應該發揮怎樣的作用?
王曦影:首先,大多數老師很難發現班級中的欺凌事件,這種情況在高年級中尤其普遍。因為學生會通過隱蔽的形式進行欺凌,常見的有關系欺凌或者網絡欺凌。低年級的同學可能會采用叫外號、罵人、打架等直接的言語和肢體欺凌的方式,高年級的同學們會通過隱蔽的形式進行欺凌,常見的有關系欺凌(如排擠、孤立)或者網絡欺凌。
其次,受欺凌的學生也很少積極向老師求助,可能是因為之前求助之后并沒有明顯的效果,也可能是因為學生認為這件事情老師可能解決不了,就不太會主動找老師傾訴。
因此,我們認為需要對老師開展相關的培訓。老師們需要了解關于校園欺凌的基本知識,包括如何識別校園欺凌、欺凌發生后如何處理,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我們的研究中沒有與家長直接接觸,但是從研究文獻中可以總結出一些內容。被欺凌者的家長首先應該做到的是理智戰勝情感,因為有時候欺凌是否真實發生也是非常難直接下判斷的,很多時候我們發現家長比較常犯的一個錯誤是,還沒搞清楚事實就著急要解決問題,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孩子的意愿,與孩子商量這件事他希望如何解決。
欺凌者的家長需要做的是,不要包庇,協助孩子道歉和認錯,在沖突處理的過程中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示范。一個校園欺凌事件的解決方式,家長和老師如果參與其中,都需要考慮孩子自己的意愿和感受,力圖還原事實真相,然后才能找到比較合適的解決方案。
澎湃新聞:您在北京這所學校進行的參與式研究是通過社工來進行反校園欺凌干預的,這種社工參與校園教育的方式有被推廣的可能性嗎?推廣有沒有一些前提條件?
王曦影:我認為是可以的,這種方式效果很好的原因在于社工的身份相對獨立,受過青少年團體工作的專業訓練,任課老師和班主任壓力大任務重,不如專業人士做專業的事情。
另外,學校社工是一個長期性的工作,我們現在很多反校園欺凌的活動是按照項目制推進的,培訓周期有限,不利于長期推廣。相對來說社工有長期性,與項目制相比更容易培養學生的信任感,而且,如果培訓過程中遇到后續問題,社工也能及時跟進,提供支持。
我當然希望這種模式可以得到推廣,其實國家還是很重視反校園欺凌教育的,但是具體落實到各個學校,推廣效果和重視程度還是有差別。我們的模式也許可以提供一個可行的案例供學校、政府、家長和社會來討論和參考。目前大多數學校并沒有學校社工,
這個模式中的社工也可以替換成學校的德育老師、心理咨詢老師、關注校園欺凌的班主任和任課老師等等。無論在學校里是什么身份,只要他們認為這件事很重要,并且愿意推廣,其實都可以參考這樣的模式,發揮青少年作為同伴教育者的力量,組織一些預防校園欺凌活動,師生共同創建和諧校園。
(重慶科技學院法政與經貿學院講師楊梨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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