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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企業家孫大午涉案被警方通報,曾因非法集資獲刑
11月11日7時許,河北保定高碑店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高碑店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經偵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孫大午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2020年11月11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孫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據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午集團”)官網介紹,孫大午出生于1954年6月,河北省徐水縣高林村鎮郎五莊村人。1985年,他創立大午集團,獲“河北省養雞狀元”榮譽稱號。1995年,大午集團成為中國五百大私營企業之一,孫大午也獲選為保定市人大代表。1996年8月,他當選了保定市禽蛋產業聯合會理事長。2001年,孫大午除擔任大午集團董事長外,同時兼任大午學校校長,并于2002年10月被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聘請為高級研究員。
另據《經濟觀察報》此前報道稱,2005年,孫大午通過企業內部改制,讓出大午集團董事長的職位,擔任集團監事長。
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高林村鎮郎五莊村的大午集團是一家大型民營企業。
天眼查信息顯示,大午集團注冊資本8千萬元人民幣,實繳8千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飲料生產,主要農作物常規大田用種及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批發、零售,小麥種子的生產,金屬桌、椅、床的銷售等。
據公司官網介紹稱,“大午集團是1984年在一片荒灘上從養1000只雞、50頭豬起步,經過三十多年的艱苦創業,自我積累,滾動發展,成為省級農業產業化經營重點龍頭企業。集團總部占地近5000畝,員工9000余人。”
值得一提的是,17年前,孫大午曾因一起非法集資案獲刑。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2003年5月29日,時任大午集團董事長孫大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當地公安部門拘捕。9月30日,徐水縣(徐水縣已于2015年撤縣設區)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大午集團及孫大午提起公訴。
徐水縣法院經審理查明,大午集團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孫大午決策,招收代辦員,設立代辦點,于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間,以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諾不交利息稅等方式,出具名為“借款憑證”或“借據”實為存單的制式憑證,向社會公眾變相吸收存款1627單,共計1308.3161萬元,涉及611人。
徐水縣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大午集團的上述行為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數額巨大,涉及范圍廣。被告人孫大午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作出決策,系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均應予以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但大午集團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用于企業經營,尚未造成吸儲款項損失的后果,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孫大午認罪服法,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和對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負清退責任,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依法可以適用緩刑。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徐水縣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大午集團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罰金30萬元;被告人孫大午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處罰金10萬元。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孫大午最近一次公開亮相是在10月30日舉行的大午集團干部·骨干培訓會。
據微信公眾號“大午集團”披露,30日,集團監事長孫大午在培訓會上對酒業公司、食品公司“如何打造自己的品牌”進行了點評。
另據新京報報道,大午集團工作人員11日回應稱,孫大午被抓與此前一土地糾紛有關。大午集團秘書處馬先生稱,大午集團所在的朗五莊村及周圍的村莊與保定國營農場有2000畝土地糾紛,8月4號凌晨,保定國營農場人員開著鏟車拆除擋板,現場有警方趕來處置。馬先生還表示,目前企業正常運轉,子公司都有工作人員入駐穩定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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