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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江歌及其母親者被判刑,半月談:讓網絡噴子無處遁形
中國留學生江歌日本被害案已經過去四年,相關名譽權等案件卻在持續發酵。網民譚斌在微博發布丑化江歌母親江秋蓮形象、侮辱江秋蓮人格的系列漫畫,發表與江歌案有關不實內容的文章,被江秋蓮以侮辱罪、誹謗罪訴至法院。近日,上海二中院公開審判認為,被告人譚斌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對此,江秋蓮表示,“我尊重法院的判決。”
案件告一段落,所暴露的社會問題仍然值得人們深思——當互聯網時代到來,自媒體普及甚廣,人人都是麥克風,網民在網絡平臺上應遵守怎樣的法規和底線?
可以看到,互聯網發展讓個人發布信息變得簡單快捷、門檻更低,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發聲的平臺和渠道。這意味著信息傳播速度更快、范圍更廣、內容更多樣化,同時也更難進行監督管理。當人人都是“媒體人”時,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便成為發表言論的法律界限,在合法范圍內表達自己觀點是每個網民必須遵守的規范。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肆意侮辱他人的網絡“噴子”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近年來,多起在網絡侮辱他人的案件被查處,警方的作為向世人昭示“在網絡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早已是過去的概念。當然,讓肆意妄為的網絡“噴子”們無處遁形,尚需要社會共同發力。政府應重點關注網絡生態問題,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細化網絡監管條例。監管部門要將規范落實到位,對違法行為重拳出擊,還社會一片清朗的網絡空間。
更重要的是,網民應加強社會自律,對自己言行負責。須知,沒有界限的自由并非真正的自由。網絡生態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規則下提出自己的看法,不傷害他人,才是一個文明人在網絡上的作為。希望在網絡的世界里,我們都能做一個善良的人。
(原題為《侮辱誹謗江歌及其母親者被判刑:網絡“噴子”當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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