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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泰國使館:搭乘航班赴華需有48小時內“雙陰性”證明
10月30日,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發布《關于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為減少疫情跨境傳播,自2020年11月6日起,自泰國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以下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雙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自泰國搭乘直飛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于登機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起始時間)在中國駐泰國使領館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機構名單另見使館通知 http://www.chinaembassy.or.th/chn/sgxw/t1827749.htm)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體各一次采樣、檢測,并憑借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辦法
中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后,應立即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序,申報個人情況并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經中國使領館復核通過后,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將憑該航班起飛地中國使領館核發的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并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建議屆時同時攜帶紙質版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報告備查。
三、外國公民辦理健康狀況聲明書辦法
外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后,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式樣請見附件)和機票行程單的掃描件,發送至中國使領館以下指定電子郵箱。中國使領館審核通過后,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還申請人,請申請人自行打印并攜帶至機場。
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將憑該航班起飛地中國使領館核發的健康狀況聲明書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乘機,并在登機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一)中國駐泰國使館 電子郵箱地址:chinesevisath@gmail.com
(二)中國駐清邁總領館 電子郵箱地址:visa.cn.cm@gmail.com
(三)中國駐宋卡總領館 電子郵箱地址:chinaconsul_skh_th@mfa.gov.cn
(四)中國駐孔敬總領館 電子郵箱地址:visa.kk6@gmail.com
(五)中國駐普吉領事辦公室 電子郵箱地址:phuket_prchina@hotmail.com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赴華航班乘客認真閱知本通知并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說明您暫不符合乘機條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
(二)根據北京市防疫要求,直航北京國際航班旅客應為通航國家和地區的公民以及在該地的中國公民,嚴格控制第三國人員在該地中轉入境北京口岸。
(三)中國駐泰國使館提醒所有乘客嚴格遵守相關防疫法律法規,務必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證明。偽造檢測證明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原題為《關于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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