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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決定賠償496萬元,張玉環大哥:傷害難用金錢衡量
10月30日,江西南昌。被羈押近27年后獲改判無罪,江西高院決定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496萬余元。張玉環的大哥告訴澎湃新聞,27年羈押帶來的傷害難用金錢衡量。
澎湃新聞記者:閆海龍 編輯:胡寶秀 素材來源:網絡
責任編輯:蔣格偉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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