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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與繼母產生繼承權糾紛吞下亡父遺囑,法院認定復印件有效
澎湃新聞記者 張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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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亡父立下的遺囑內容不滿,兒子在和繼母爭遺產時吞下遺囑原件,繼母拿著遺囑復印件到法院起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0月22日從浙江德清縣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審結該繼承權糾紛案,通過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等確認遺囑的真實性。
2019年10月,陳某因病去世,兒子小陳與繼母劉某在其生前居住房屋的分割上起糾紛。案涉房屋是陳某和前妻、小陳1995年申報建造的,2007年陳某與前妻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陳某。兩年后,陳某和劉某結婚。在商量遺產分割時,劉某拿出2019年陳某重病時立的寫著“所有財產歸劉某所有”的自書遺囑,但小陳不認可,奪過遺囑塞進嘴里吃了。劉某將他訴至法院,請求按遺囑繼承陳某的房子。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提交的陳某自書遺囑雖是復印件,但被告承認吞食原件,且有證人佐證,確認該遺囑的真實性。同時,陳某與前妻離婚時雖約定房屋歸其所有,但未征得被告同意,該分割約定只對陳某和前妻享有的房屋份額有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陳某前妻以案外人身份對其享有的份額歸陳某所有無異議,并表示不再參加訴訟。因此,法院確認陳某享有案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額,小陳擁有三分之一,即該房屋僅三分之二的份額屬于遺產,判決原被告按遺囑內容進行財產分割,陳某生前所有的三分之二房屋份額應由遺囑繼承人劉某繼承。
責任編輯: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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