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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兩名大學生南京實習期間死亡,警方初步定性為自殺
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大三學生薛某和陳某在南京一工廠實習期間死亡。10月19日,學生陳某的父親告訴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他從南京警方處得知,孩子是在工廠附近的酒店里燒炭自殺,但是孩子平時聽話懂事為何走上絕路,讓他費解也痛心不已。
陳某的父親陳先生告訴記者,今年7月,兩個孩子前往南京的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工廠里頂崗實習,屬于南京景煌勞務公司的勞務派遣人員,實習地點位于南京市棲霞區。
陳先生稱,10月5日晚間,薛某和陳某在實習期間失蹤。10日,他們接到南京景煌勞務公司電話,得知兩人于6日晚間在工廠附近的酒店內死亡,勞務公司希望通過家屬聯系校方。“10日,我們家長連夜趕到南京,從警方處證實孩子已死亡。”陳先生稱,當時民警口頭告知,經法醫鑒定,兩人屬于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經調查,兩名學生在酒店室內燒炭,系自殺身亡。
陳先生告訴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他們兩家家長認為,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仍然是在校學生,不管安排到哪里實習,校方都應對其負責。
10月19日晚,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兩名學生是該校信息處理與控制工程學院網絡技術專業學生,兩人從中專時期開始便保持男女朋友關系。
今年6月25日,南京中電熊貓平板顯示科技有限公司到該校介紹情況后,以上兩名同學與企業和學校三方簽訂《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頂崗實習三方協議書》《學生校外實習安全承諾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關于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相關規定說明書》,7月1日到南京中電熊貓平板顯示科技有限公司頂崗實習。學校共有7名學生到中電熊貓公司實習。10月10日15時,實習企業負責人告知學校兩名學生在南京自殺。
得知消息后,該校第一時間成立了應急工作小組,馬上開展工作。學校當即安排信控學院黨總支書記、班主任和學生專干一行三人于10月11日7點20分乘飛機赴南京核實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10月13日,學校又派法律顧問赴南京協助處理。
經與南京市公安局攝山派出所確認,兩名學生于10月6日在企業附近的一家賓館開房燒炭自殺。攝山派出所告知校方,初步定性為自殺性事件,學生在自殺現場留有遺書(但未向校方人員出示),學生自殺原因有很多,主要為學生有負債,不想告訴學校,不愿拖累家人。
目前,陳某、薛某兩名學生家屬(共8人)于10月16日下午來到學校,學校為家屬統一安排了食宿。目前,學校工作組還在與學生家屬就此次事件處理進行溝通和協商。
(原題為《痛心!蘭州兩名大學生南京實習期間死亡,警方初步定性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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