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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讀|該花的必須花,能省的盡量省
這說的不就是我嗎?
“超市購物300元,購物袋兩毛嫌貴不買”“18元奶茶說喝就喝,15元一個月的視頻會員賬號求了30個人借”“一千塊鞋子搶購下單,襪子10元3雙無所謂”……
有人說,這樣的消費心理不健康。嚇得我趕緊去做了個檢查,還好,一切正常。
在我看來,這些被點名的消費現象,看著奇葩,其實理性、科學。買自己喜歡的、對自己有用的,花幾千塊毫不含糊;對自己不喜歡的、沒用的,花一分都覺得是割肉。顯然,沒毛病。
我樓下有個大超市,在APP上買的話,只要滿79元就可以免配送費和包裝費,如果是線下買,就需要購買包裝袋了——我經常忘了自帶購物袋。我很快養成了線上買的習慣,哪怕精挑細選湊半天,也要湊滿79元。省下的,不僅是袋子的錢,還有時間成本和逛超市的勞累。把這部分時間和精力用來干別的,很香。
當然,前提得是用得著的東西。
我和女友也會因為樓下超市的青菜或豬肉漲價了而不買,跑去旁邊商場的餐廳,吃一頓一百多乃至幾百塊的飯。
乍看之下,青菜和豬肉再貴,做一頓飯也不至于花一百多。但問題是,那頓飯的價值固定,你什么時候去吃、吃多少頓都不算虧,但今天我多花幾元錢買了菜,明天它降價了,就是虧了。
兩個人一頓好幾百的大餐,想吃也就吃了。點外賣時,卻不惜動用自己捉襟見肘的數學能力,把能用的代金券、滿減優惠、紅包都用上。這是我和女友的日常。
一樣普通的必需品,既然它本可以更便宜,為什么不選擇優惠的那種呢?一件小眾的必需品,既然長在自己的審美點上,也沒超出承受能力,為啥不拿下呢?
我們早已過了那個溫飽萬事足的時代,要學會為自己的正當需求埋單,也要學會為怎么買更劃算而“斤斤計較”。
相對我的“大手大腳”,我媽是勤儉了一輩子的人。她總會瞅便宜買一些打折的水果和零食,當時覺得自己賺了,但是放在家里經常吃不完,最后壞掉再扔了。看似會過日子,但最終沒能完成消費的閉環,而是把商品本身的價值讓給了垃圾桶,這才是對人類勞動成果的浪費啊。
歸根結底,我們有限的財富,應該用來提升自己、滿足自己,而不是“花”給別人看,滿足某種世俗觀念。所以,我不贊同對年輕人一些“奇葩”消費行為的批評,但我也不認可消費主義對年輕人的侵蝕,不主張明顯超出自己能力的超前消費、過度消費。這是兩回事,不矛盾。
說來說去,一些年輕人,之所以有時出手闊綽得嚇人,有時精打細算得雷人,還是因為自己的經濟實力暫時無法實現內心的“上層建筑”,比如大城市的房子。在日常消費中多點取悅自己,是對現實遺憾的一種彌補。
還有一些人,背負著每月上萬元的按揭。他們既要攢錢養家、供房,又不想驟然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只能在堅持“該花的必須花”時,又“能省的盡量省”。
不瞞你說,我目前的小理想就是,在點外賣的時候,不受滿減和商家優惠券互斥的困擾。你以為這個很容易嗎?其實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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