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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青島具備建設海洋中心城市優勢,將加強研究
近日,自然資源部官網公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629號建議的答復》表示,山東青島具備建設海洋中心城市的優勢,該部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研究。
9月,山東省政府明確省內經濟排名前兩名城市的未來發展定位:支持濟南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青島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自然資源部在上述答復中指出,青島海洋資源稟賦獨具優勢,海洋生態環境良好,海洋科技實力雄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建設青島藍谷等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目前示范區建設有序推進,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
自然資源部表示,考慮青島在海洋旅游、海洋交通運輸、海水利用、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等具有良好的基礎,因而具備建設海洋中心城市的優勢。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在“十四五”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編制過程中,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將對如何更好發揮青島在北部海洋經濟圈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任務,以及如何建設海洋中心城市等進行統籌研究。
2017年5月,國家發改委與國家海洋局共同發布《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文件提出“推進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這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詞首次出現在國內政策語境中。
截至目前,國內已有深圳、上海、天津、青島、寧波、舟山等6座城市明確提出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周世鋒等認為,作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首先,應具有較強的航運服務能力,具備成為國際航運中心的條件,港口物流業發達,且在船舶規模、價值及航運公司總部數量上具有優勢;其次,該城市需具備海洋金融、法律等現代海洋高端服務業的核心競爭力;第三,該城市海洋科技水平和教育產業的水平能級很高;第四,具備足夠強大的國際化宜居宜業城市環境,有能力吸引領先的海洋產業、海洋企業和海洋高端人才聚集,且在政策框架、產業集群的開放度和信息共享度、營商便利度等方面具有較大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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