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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老板垃圾不分類被罰款,遭法院強執險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沒有按規定實施垃圾分類,寧波某餐飲店老板范某被城管處罰,因遲遲不交罰款面臨法院強制執行。9月28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獲悉,在執行法官告知范某拒不繳納罰款將被限制消費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范某近日主動繳納了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去年10月,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轄區餐飲店面的垃圾分類實施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執法隊員發現,位于新明街道的一家餐飲店沒有按規定設置專門的廚余垃圾桶,廚余垃圾連同其他垃圾一起都被丟入后廚的生活垃圾桶內。因是首次檢查,執法隊員僅對餐飲店老板范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仍未改正的將處罰款。
5天后,執法隊員復查,結果范某仍沒有將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區分投放。范某稱:“忙的時候就忘了,裝著菜的塑料袋還有調料包什么的,順手就扔進去了。非要這么嚴格區分,太苛刻了吧!”高新區城管局按規定對其經營的餐飲店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書送達后,范某未申請行政復議、未提起行政訴訟,也沒有按時繳納罰款。城管局以罰款額的日3%加處滯納金,直至罰款金額達到原處罰額為止。后來執法人員再次上門催繳罰款時發現,這家餐飲店已關門。今年8月,高新區城管局按范某此前提供的地址確認書寄送了催告書,仍然未收到回應。
8月19日,高新區城管局向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行政處罰決定。該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范某名下銀行賬戶無分文財產,其經營的餐飲店因關閉也無財產可供執行。
近日,執行法官終于撥通范某電話,電話中法官對其拒不繳納罰款的行為予以批評,并向其說明不繳納罰款與滯納金,將要被限制消費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范某知道后果后立即主動繳納罰款200元、滯納金200元、執行費50元,合計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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