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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營商環境的關鍵:擺脫對少數關鍵企業的依賴
前段時間,一篇由女企業家自述文章在全國引發極大反響。據《中國改革報》報道,海口市政協委員、海南雙成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袁慧鷹結合企業經歷談了感受,指出海口和其他城市在營商環境上存在的差距,她也提到了深圳的“五星級服務”。筆者在調研過程中,也經常聽到企業家贊揚深圳。所以近期一直在思考,為什么深圳的營商環境會比其他地區好不少?
有人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深圳財政收入高,只要地方財政有錢,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困難都容易解決,再加上公務員收入高,對待企業的服務態度自然也好。企業發展好,又進一步促使當地經濟發展好、財政收入高。
乍聽上去,有些道理,但仔細一想,也不盡然。如果這是根本原因,那么就陷入了“因為富,所以更富;因為窮,所以更窮”的循環論證邏輯。畢竟深圳不是自始至終都很富裕,而且內陸也有不少資源型的城市,在資源類產品價格高企的時候,地方財政收入相當充裕,但市場活力和民營經濟發展也不理想。
還有人認為,深圳營商環境好是因為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很清晰,是一個典型的“小政府、大社會”。但劃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已經提了二十多年,可為什么很多地方還是沒有做好呢?
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營商環境的演化實際上內生于地區發展模式,有什么樣的發展模式就會發展出怎樣的營商環境。大家都知道,沙漠里面缺水,所以沙漠植物的葉子都進化成細長的刺或白毛,以減少蒸發。熱帶雨林則相反,雨水充足、陽光不足,所以植物會長得很高,葉片也很大,以爭奪更多的陽光。就像這些植物的進化過程一樣,一個地方的市場環境、體制機制,事實上是長期積累形成的,都是配合當地的發展模式演化出來的結果。
從現有的數據來看,我國還有很多地區的發展實際上一直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發展,即國有企業和一些大型企業。國家統計局雖然沒有公布各地區大型企業的經濟指標,但是從國有企業的數據上也可以初見端倪。目前,國有企業的數量僅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的4.98%,但是貢獻了38.15%的資產、25.89%的營業收入和25.98%的利潤。表1是各省2018年國有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占比,可以看到還有13個省份的國企資產總計占比超過50%,8個省份的國企主營業務收入占比超過50%,9個省份的國企利潤占比超過50%。
也就是說,極少數的國有企業和大型企業,貢獻了很多地區相當大一部分的產值和利潤。地方政府只要能夠守住這些少數關鍵企業,就可以保障地方經濟的基本盤,這就導致地方政府沒有太強的內生動力去求新求變,發展模式出現固化。

除了國企和大型企業本身的體量規模大之外,地方官員的考核升遷制度也會強化地方政府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的發展模式。在3-5年的任期內,地方官員想要在經濟上做出突出的成績、得到升遷,最直接和快速的辦法就是引進大項目、大企業,或是扶持國有企業、大型企業做強、做大,而不是精耕細作去扶持規模較小的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后者不僅見效慢,而且就算扶持起一些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當地獲得的GDP和稅收可能都比不上引進一個大型項目。在這種激勵制度下,地方政府自然而然會走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的發展路徑。
如果長期以來實施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的發展路徑,地方政府就會演化出有利于少數關鍵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行政方式方法、政策導向和市場環境。反過來,這又進一步強化了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的發展路徑。但看看深圳的發展,從一窮二白的小漁村一躍成為現在的超一線城市,一直就是依靠開放、依靠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的壯大。因此,在深圳的發展路徑下,就演化出了一套對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更加友好的環境和體制機制。
在調研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不服務企業,只是注重服務大企業。例如,優惠政策頒布下來,大企業有專人送政策上門。但很多中小企業只能靠自己,稍有實力的中小企業可以雇傭專人搜集、跟蹤信息、申請填報,剩下的企業只能靠運氣。運氣好的就能無意中在政府公共平臺上看到,運氣不好的企業就只能錯過。
還有,一些企業家指出市場環境不公平,在和國有企業、大型企業PK時,明明有各種優勢,可就是不能中標。但仔細想想,如果地方經濟主要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的發展,那么政府必然會在招投標、市場準入上對某些企業更加偏好。
就像沙漠和熱帶雨林的降雨量和日照決定了植物的形態一樣,一個地區的經濟生態是集中在少數關鍵企業還是分散在眾多的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中,最終就會演化成為地區之間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務環境的差異。因此,很多地區并不是財政收入水平不高或者公務員工資不高,才沒有好的營商環境、不能服務好企業。歸根結底,是由于長期依賴少數關鍵企業的發展形成的發展模式、行為方式和思維模式所導致的。
筆者認為,導致很多地區營商環境不完善的另一個原因是,一些觀念認為對于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而言,“不管”就是對他們最好的扶持。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經歷過諸多波折,但始終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再加上我國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的壽命較短(一些新聞報道中指出民營企業平均壽命是2.9年),很多人都認為,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倒閉率高一些很正常,它們“韌性強”,很快就會有新的企業開辦、填補空缺。只要減少審批事項、放開準入,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就能發展壯大。
暫且不談審批事項是否足夠精簡、市場準入門檻是否已經足夠低。這一邏輯既沒有認清企業成長與經濟增長的關系,也沒有意識到資源錯配帶來的損失。我們就以政府最關注的GDP指標來說明。如果一家中小微企業倒閉,第二天就出現新的中小微企業填補,那么這家中小微企業的倒閉確實不會給地方政府帶來GDP的損失,由于新企業的開辦會帶來投資,GDP還能有所增加。但投入到倒閉的那家中小微企業的私人資本全部損失,而新開的中小微企業可能又走上了前一家企業的道路,不斷往復。
總體來看,該地區的GDP仍然不斷增加,但企業不斷輪換,規模總是不大。這種經濟增長的模式,類似于通過“創造性毀滅”推動經濟增長。經濟增長還有一種模式,即通過企業成長推動經濟增長,也就是第一家中小微企業不斷成長壯大推動地方GDP的增長,同時第二家中小微企業的開辦也帶動經濟增長,每家企業的資源都得到了有效利用。兩種增長模式孰優孰劣,一目了然。
政府想要走“成長型推動”的高質量增長路徑,就不能僅僅停留在“不管”上,還要通過良好的服務為企業提供養料,讓企業不斷成長、提高平均壽命。就筆者近期做的政企關系的問卷調查來看,企業對于政府服務的需求是迫切和多元的,最主要的需求包括申請各類優惠(68.69%)、融資需求(54.21%)、員工和管理培訓需求(50.46%),還有19.6%的企業期待政府能夠在企業技術創新研發中提供幫助。但是,很多企業(53.23%)在過去三年沒有或者偶爾得到過政府部門主動提供的幫助或服務,只有14.49%的企業經常獲得政府部門主動提供的服務。這都說明,對于很多地區而言,如何做好企業服務工作、幫助企業成長還任重道遠。
最后,筆者認為,要想從根本上改善營商環境,可能政府最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跳出目前的“發展模式”和“舒適區”,從依賴少數關鍵企業轉變為依賴廣大的市場主體,才能內生的演化出一套體制機制,讓政府和社會的運行更加適應廣大市場主體的發展。此外,改變官員的考核方式可能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例如,如果把地區市場主體數量、平均規模、生存年限作為地方經濟考核指標之一,那么地方官員自然會將精力分配到服務大多數市場主體的工作上,推動營商環境和市場主體服務功能的改進。
(作者羅知為武漢大學中國新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經濟系主任、教授,感謝王澤林同學提供的資料搜集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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