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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呼喊派”宣傳邪教,安徽6名被告人獲刑
@中國反邪教 9月25日消息,日前,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案件,李某等6名被告人因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000元至6000元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年初至2018年4月期間,被告人李某邀集被告人宋某、黃某、徐某、施某等人經常組織“呼喊派”馬鞍山召會聚會、傳福音發展會員。李某安排黃某從網上下載“呼喊派”宣傳資料,李某等人組織該“呼喊派”馬鞍山召會組織內的成員侯某等人多次在施某、徐某提供的住房內進行邪教聚會。聚會活動多以成員唱詩歌、禱告、學習“呼喊派”宣傳資料、交流學習體會等為主要內容。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被告人李某、宋某、黃某商議組織“呼喊派”青少年聚會,安排被告人陳某、黃某負責。通過讓馬鞍山召會成員子女參加青少年聚會、邀集好友同學參加聚會的方式,陸續發展了夏某等20余名青少年成員,并多次在宋某、陳某租住房內組織“呼喊派”青少年聚會。
公安機關在被告人李某、徐某、黃某、宋某住處查繳了大量印刷制品、手寫材料、光盤、U盤、數碼投影儀,以及存儲視頻、音頻數據文檔的筆記本電腦。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宋某、黃某、陳某、徐某明知“呼喊派”是國家明令取締的邪教組織,仍然組織參與發展邪教組織成員30余名,組織聚會傳播邪教宣傳資料,制作、傳播邪教宣傳品1000余份(張),并向未成年人宣揚邪教。被告人徐某、施某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提供場地、工具,6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題為《安徽馬鞍山6名被告人宣傳邪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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