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綜藝節目《密室大逃脫》被曝拖欠千萬工程款?協議內容曝光
紅星新聞客戶端9月24日消息,近日,一位自稱密逃大廈負責人的博主張某在微博上發長文控訴《密室大逃脫》以及芒果TV,引發熱議。張某表示,自家公司稱與芒果TV簽署了合作打造綜藝節目《密室大逃脫第二季》的合同,但截至目前,節目拍攝和播出都已結束,芒果TV節目組卻拖欠款項金額高達1441萬。

9月22日,@密室大逃脫 官微回應此事稱,芒果TV方面(即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確實曾與張某所屬氕氘氚(廣州)產業運營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氕氘氚公司)達成合作關系,但該公司在合作密逃線下實景體驗館中多次嚴重違約,目前已與其終止合作并向法院提起訴訟。
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張某處獲悉,今年2月,氕氘氚公司與芒果TV方面達成節目制作、節目落地特許經營、廣告投放共三項協議,約定張某公司為節目組拍攝《密室大逃脫》提供制作服務,芒果TV方面授權氕氘氚公司經營節目落地空間,同時,氕氘氚公司在芒果TV網進行廣告投放。
協議合同顯示,氕氘氚公司需向芒果TV支付廣告費用2000萬人民幣,而芒果TV也要向氕氘氚公司支付制作服務費用1595萬元。在節目落地空間經營方面,氕氘氚公司需將每年門票銷售收入的10%付給芒果TV。
張某稱,廣告合同簽訂后,自己公司向對方支付了150萬元廣告費,但《密室大逃脫》第二季第一集卻發布了未經公司書面確認的廣告,7月3日公司向芒果TV方面提出書面異議,經數次交涉無果后未再支付廣告費,由此產生糾紛。
芒果TV被曝拖欠千萬工程款
天眼查顯示,氕氘氚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張某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占股49%。張某微博自稱是90年生創業青年,作為一名密室愛好者,籌措資金2千萬來完成密逃大廈項目。

微博截圖
9月19日,張某發博控訴稱,2020年初,氕氘氚公司與芒果TV確認合作打造《密室大逃脫第二季》“密逃大廈”線下項目。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規定,芒果TV支付氕氘氚相關費用進行密室大逃脫節目的場景搭建。而截至目前,節目拍攝和播出都已結束,公司今收到芒果TV項目相關款項149萬元,至今對方仍欠款1441萬元。
據了解,《密室大逃脫》是芒果TV推出的一檔實景解密體驗秀,第二季節目由楊冪、鄧倫、黃明昊、大張偉、郭麒麟組成“密逃五子”,并于2020年6月30日正式上線第一期節目,9月16日,該節目已經正式收官。
張某在微博中還稱,芒果TV的相關負責人還曾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自己支付供應商款項。最后結果導致密逃大廈項目無法正常進行,自己也被多方供應商討債。
張某稱,他曾兩度前往長沙與芒果TV方面進行溝通,但對方不但沒有給出解決方案,反而約了氕氘氚另一合伙人開會,并要求氕氘氚公司先支付廣告費用,“否則取消授權”。
9月21日,張某再度發博稱,芒果TV方面拒絕支付密逃大廈的實體門票款以及相關合同條款項目。同時,他透露自己還曾被芒果TV多次威脅將取消合作方的運營授權。

微博截圖
9月22日,芒果TV方面通過@密室大逃脫 官微做出回應稱,氕氘氚公司負責人張某在社交平臺發布的“密室大逃脫”、“密室大廈”都屬于不實言論。聲明稱,氕氘氚公司多次嚴重違約,損害了節目組的品牌形象,致使己方不得已終止線下實景體驗館的合作項目。同時,已收集相關證據,于近期向法院提出了訴訟。
芒果TV方面還稱,目前,“密逃大廈”因場地未取得消防許可證,不符合實際經營要求,出于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的保護,已要求氕氘氚公司停止“密逃大廈”的開業。
雙方協議內容曝光
23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張某與芒果TV方面的合作協議,包括《密室大逃脫》第二季節目制作、節目落地特許經營、廣告投放三項內容。

《密室大逃脫》制作協議
節目制作協議顯示,雙方約定,氕氘氚公司在2020年2月26日至6月20日期間,在廣州市越秀區花果山超高清視頻產業特色小鎮8號樓,為甲方(芒果TV)拍攝《密室大逃脫》提供拍攝場地場景搭建、裝修、道具、機關制作等服務,預估總計人民幣1595萬元。

付款方式為分期支付,時間分別為合同簽訂后的7個工作日、甲方節目第一次錄制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的7個工作日、甲方節目第二次錄制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的7個工作日,節目全部制作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甲方向乙方付尾款。該份合同簽署日期為2020年2月20日。

特許經營合作協議
特許經營合作協議顯示,芒果TV方面(甲方)自2020年4月1日到2025年3月31日,授權乙方(氕氘氚公司)在《密室大逃脫》拍攝基地(即“密逃大廈”)進行落地體驗空間運營。雙方約定,對線下體驗館所產生的門票銷售收入,按1:9的比例進行分配。若甲方在該年度收入低于保底金(首年450萬,此后每年提高10%),乙方需將差額支付給甲方。
廣告合同顯示,雙方約定,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甲方(氕氘氚公司)在乙方平臺(芒果TV網hunantv.com、mgtv.com)投放廣告,廣告費用總額為2千萬人民幣,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40%、第一次錄制完成5個工作日內支付30%、第二次錄制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20%、第四次開始錄制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10%。該份合同落款日期為2020年2月12日。
因廣告投放起糾紛
按照上述合同,張某所在公司支付廣告費用時間均應略早于芒果TV的付款時間,且雙方付款金額僅有幾百萬差別。若合同最終履行完畢,張某公司應支付芒果TV約400萬廣告費用。
9月20日晚,有疑似芒果TV工作人員發博稱,芒果TV今年疫情比較重,之所以和張某簽了三份合同,就是讓張某自己原本要做密室的錢到廣告部滾一圈,“幫我們增加業績的同時他(張某)也沒有任何損失”。
張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實際上廣告合同并未走完,“廣告合同還有一部分是廣告附件,廣告附件規定了我們要打什么樣的廣告,但是廣告合同的附件并沒有生成,也沒有蓋章。”
張某稱,就廣告投放內容,芒果TV方面一直未與己司進行確認,“并且在第一期和第二期節目分別做了一些植入,他做完之后我們就第一時間告訴他們,你們植入的東西未經我方確認,我們也按照合同約定第一時間發了函。”
張某提供的溝通函顯示,7月3日,氕氘氚公司向芒果TV方面提出書面異議。溝通稱,因廣告投放內容,我方多次與貴司(芒果TV)進行溝通,貴司一直未與己司確認投放內容,且在密室大逃脫第二季第一集所播出的內容未與我司進行書面確認,我方已支付150萬元廣告費,貴司發布未經我方書面認可的廣告。我司正式提出異議。
張某稱,按照合同規定,乙方(芒果TV)因發布未經甲方書面認可的廣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已付款項以及追究相關的違約責任。
“簡單說,我付了錢買了一個東西,但不知道這個東西具體是什么”,張某稱,就廣告投放問題,自己兩次前往長沙與芒果TV方面進行溝通,“第二次會議,他們副總裁直接跟我說,如果是想跟他們合作的話,我們需要把廣告合同履行完,他們才會繼續配合我們履行制作協議和特許經營協議。”
紅星新聞記者進一步詢問“意思是氕氘氚公司需先向芒果TV支付廣告費,對方才會支付制作服務費用?”,張某回答“是這個意思”
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電話暫未能接通。
(原題為:《密室大逃脫》被曝拖欠千萬工程款?協議內容曝光:芒果臺本應入賬400萬廣告費)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