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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樓市調控:不對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發放貸款
9月23日晚間,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城市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其中提到,要調整商品住房信貸政策。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購買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發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貸款。而且,首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不得高于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價格,非首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不得高于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價格。
在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方式方面,部分區域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限自持、競地價”方式出讓住宅用地。限自持項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土地上建設的租賃住房,在自持期限內用于住房租賃經營,不允許上市交易,產權歸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有。
另外,在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上,將提高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規模和時序,優先滿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應同比增長10%以上。嚴格執行住宅用地出讓履約合同,定期開展已出讓土地建設進展情況督查檢查。
住房租賃市場方面,要采取多種方式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市政府成立國有住房租賃公司,采取集中建設方式,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
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指出,近期,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價格指數中,長春市商品住房價格指數有增長趨勢。為進一步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決策部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市場平穩發展,依據“一城一策”方案,選取了政策工具箱部分條款,制定出臺本次調控政策。
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強調,本次調控調整商品住房信貸政策。發揮金融信貸調節作用,提高首套、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予發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貸款。同時積極落實租賃試點要求。進一步完善住房供應結構,采取多種方式加大租賃住房房源籌集力度,補齊租賃短板,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繼續實施商品住房價格指導。從商品房申報價格入手,保障商品住房價格穩定。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房管、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檢查,規范市場秩序。
以下為《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城市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全文: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要求,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落實城市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提高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規模和時序,優先滿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應同比增長10%以上。嚴格執行住宅用地出讓履約合同,定期開展已出讓土地建設進展情況督查檢查。
二、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方式。部分區域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限自持、競地價”方式出讓住宅用地。限自持項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土地上建設的租賃住房,在自持期限內用于住房租賃經營,不允許上市交易,產權歸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有。
三、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采取多種方式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市政府成立國有住房租賃公司,采取集中建設方式,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
四、繼續實施商品住房價格指導。首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不得高于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價格,非首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不得高于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價格。
五、調整商品住房信貸政策。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購買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發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貸款。
六、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市市場監管等部門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捂盤惜售、虛標價格、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違規預售等行為嚴肅查處。
七、加強輿論引導。各新聞媒體、網絡平臺應準確解讀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和市場預期,營造良好的市場輿論氛圍,共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各縣(市)、九臺區政府可參照執行本通知。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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