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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后霸占死者住房還偽造買賣協議:兇手作案11年后落網
浙江新昌縣警方偵破一起發生在11年前的命案。該案中,死者因面貌難以辨認無法確認身份,案發后也無人認尸,直到警方在新技術手段支持下模擬出死者面部、并發現一份死者在被害后“簽訂”的售房合同。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9月21日從新昌縣公安局獲悉,該案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09年10月15日,新昌縣七星街道一公園內發現一具男尸,警方認定為他殺,死亡時間是前一天夜里。由于死者頭部多次被鈍器擊打,已無法通過面貌確定身份,案發后也無人認尸,警方每年在失蹤人員信息庫內查找,均未發現線索。
今年1月,在新型技術手段支持下,民警修復了死者面部,在浙江省內找到23名高度相像的人員信息,排查后發現寧波奉化人江某最為相像,且江某2009年10月后沒有活動信息。
隨后,民警采集了江某直系親屬的血樣進行DNA比對,確認死者為江某。進一步調查發現,江某竟涉及2019年的一宗訴訟,當事人袁某在法院調查筆錄中陳述:自己與江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當場支付15萬元購房款,江某此后和女子私奔,無法聯系,要求確認合同有效,自己對涉案房產擁有所有權。
民警發現,袁某提供的有江某簽字的買賣協議的簽訂時間是2010年1月18日,此時江某已遇害三個月,袁某是拿著江某生前的簽字偽造了協議。今年3月,袁某及其他涉案嫌疑人被抓獲。
據交待,袁某2009年10月14日與江某從奉化到新昌催討債務,因瑣事在五馬公園發生爭執,他用石塊擊打江某,致江某失血性休克死亡,隨后逃回奉化。
據介紹,江某生前已離婚多年,與前妻、兒子沒有往來。他遇害后,袁某住進他的房子。2019年,房屋要拆遷,為了獲得拆遷款,袁某偽造了自己與江某的房屋買賣合同,還找來朋友做“證人”,向法院訴請確認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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