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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5歲少年扔汽油彈改判入勞教中心,曾被法官贊“優秀”
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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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客戶端消息,今年1月初,香港一名15歲的少年在街頭投擲兩枚汽油彈,卻被法官稱贊是“優秀的小孩”,只判處他18個月的感化令(無須收監)。今天,此案改判,該名少年被判入勞教中心。

該名15歲的少年于今年1月初在元朗街頭投擲兩枚汽油彈,并被搜出持有打火機、碎布、手套、剪刀等。他早前承認縱火及持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共兩罪,在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令18個月(是指法庭判處犯罪者在一定時間內受到相關人員定期上門評估犯罪者的行為及表現,情況與為警司警誡相似)。
原審法官水佳麗在判刑時還稱贊他是“優秀的小孩”,“欣賞”他小小年紀已“主動及樂意幫助香港”,但單靠“滿腔熱忱”行不通,勸誡被告“要學會分辨哪些事不能做”。引發了香港市民的強烈不滿,認為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隨后提出復核,認為判刑明顯過輕。首席法官潘兆初今天改判該名少年進入勞教中心,兩項控罪同期執行。據悉,勞教中心是代替監禁的其中一種刑罰,14至20歲的犯人,最少會被羈留1個月、最多則可被羈留6個月。(原題為《改判!扔汽油彈還被贊“優秀”的香港少年須入勞教中心》)
責任編輯: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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