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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上“罵人”,江西高安一鎮(zhèn)黨委書記被告了
因在大會上點名批評相關人員,并爆粗口,高安市大城鎮(zhèn)黨委書記徐某匯被告到法院。此前,原告陳武鉗要求其道歉,遭到拒絕,遂訴請法院判令徐某匯原地(登報)道歉,并賠償1元精神和名譽損失費。

一封投訴信引發(fā)的事件
“‘去告狀,賒(丟)大城的人’、‘我把話放這里,你搞得我流眼淚,我搞得你更難過’……”聽到這段錄音時,陳武鉗等人第一反應是,他們被羞辱了。
這段錄音是今年 2 月 24 日高安市大城鎮(zhèn)領導干部大會上,該鎮(zhèn)黨委書記徐某匯的一段“講話”,時長21 分 33 秒。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向新法制報記者介紹,當天會上,大城鎮(zhèn)大部分領導干部都在場,約 60 人。
會上,徐某匯通讀了一封投訴信,而在這封交給上級部門的投訴信中,大城農貿市場負責人陳武鉗等3人對當地大城農貿市場改造升級疑似擱淺、當地政府又欲另起爐灶新建一個農貿市場提出疑問,并懇請上級領導“調查事實,為民生工程解決實際問題”。
陳武鉗受訪時坦言,在投訴信中并沒有針對徐某匯個人,只是就事論事。


男子要求鎮(zhèn)書記道歉并索賠一元
得知被書記在大庭廣眾之下責罵之后,陳武鉗要求徐某匯道歉,但遭到拒絕。4月20日,陳武鉗一紙訴狀將徐某匯告到高安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原地道歉并賠償1元精神和名譽損失費。法院試圖組織雙方調解未果。
一些人提醒陳武鉗“不要去較真”。聽了這番話,他打算息事寧人。然而,他常會聽到一些人竊竊私語此事,甚至有人拿此事作為談資,這讓他又很沒面子。今年4月27日,大城鎮(zhèn)一名干部或因該事件受牽連而被調離,這堅定了他將官司繼續(xù)打下去的決心。
據悉,高安市人民法院原定于9月11日開庭,徐某匯曾表示已委托律師出庭應訴。陳武鉗則稱自己未委托律師,準備單獨出庭。庭審剛開始,因陳武鉗提出增加“在宜春日報登報道歉一個月”的訴訟請求,主審法官應被告律師請求,決定延期開庭審理。
關于此事的進展,本報將持續(xù)關注。


(原題為《大會上“罵人”,高安一鎮(zhèn)黨委書記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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