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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蘇浙皖四省市電子駕駛證、行駛證9月30日起正式實施互認(rèn)
“第4焦點上海交警微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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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蘇浙皖四省市電子駕駛證、行駛證9月30日起將正式實施互認(rèn)。實施后,交管部門對隨車未攜帶紙質(zhì)駕駛證、行駛證,僅出示電子證件,核查后狀態(tài)正常的,對“未隨車攜帶機(jī)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國交通頻道)

圖片來自“隨申辦市民云”APP截圖

(原標(biāo)題:【便民】9月30日起滬蘇浙皖互認(rèn)電子駕照!)
責(zé)任編輯:鞏漢語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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