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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部分外省市高校錄取的上海常住戶口考生可領一次性經濟補貼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微信公號“上海國子監發布”9月10日消息,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0年對本市生源考生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實行優惠政策的相關文件規定,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今年繼續對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并在秋季招考錄取階段被錄取的[本科普通批次、高職(專科)普通批次]本市生源考生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貼。具體發放辦法如下:
一、按照相關外省市高校錄取考生名單,并根據該考生報名表所填列的聯系人手機號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于秋季統一高考錄取全部結束后的一周內,發送通知短信給符合條件的考生。
如考生應該享受補貼而未收到通知短信,或原登記的聯系人手機號碼變更,請主動聯系我院信訪部門,聯系電話:021-35367070(在線時間:9:00~11:00;13:30~16:00)。
二、考生收到短信后,根據提示信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點擊“考試報名”下的“2020年一次性經濟補貼申請”欄目,下載“領款說明”、“領款證明”等材料,仔細閱讀領款說明,填妥相關信息。
如因疫情等原因,無法及時到錄取院校報到的,請勾選“延期申請補貼”,并注明原因。
三、考生在高校報到注冊后,將“領款證明”加蓋該高校學生管理部門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在“領款證明”上簽名。
四、考生將準備齊全的材料,拍照生成圖片文件(JPG格式),上傳至“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的“2020年一次性經濟補貼申請”欄目,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收到考生上傳的材料后,經查核對無誤的,將分批次發放補貼款。延期申請補貼的考生列入下一年度發放。
六、因我院實行財政零余額賬戶管理,當年補貼截止發放時間為2020年11月30日。
七、列入經濟補貼發放范圍的外省市高校名單另行公布。
(原題為《高招|官宣!2020年被部分外省市普通高校錄取的本市常住戶口考生享受一次性經濟補貼的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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