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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渭濱:從《翁同龢日記》看同治帝病情及死因
同治帝載淳死于何病?歷來說法不一。官書說死于天花,稗史筆記則稱死于梅毒。其實《翁同龢日記》(以下簡稱《日記》)對同治帝得病到死亡,逐日都有記載。他是同治帝的漢文師傅之一,《日記》所記都是親歷之事,比之傳聞,具有第一手史料價值。茲按《日記》結合有關說法,就同治帝病情及死因略做論析于下。

同治帝
據《日記》所記,同治帝于1874年11月29日(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在西苑怡游時著涼,連日圣體違和,預備召見者皆撤。10天后即12月8日(十月三十日),開始“發疹”。次日經御醫李德立、莊守和診斷后,確定是天花。12月10日(十一月初二日),翁同龢與其他漢文師傅,清早到內務府大臣坐處,即按皇帝出天花時大臣都得換穿花衣,懸紅絹于胸的規矩易服,“托案上人請安,送天喜”,上午約9時,會見請脈后回來的御醫李德立、莊守和,得皇帝自患天花3天來“脈沉細,口渴腰疼,懊惱,四日不得大便,項頸稠密,色紫滯干艷,證屬重險云云。不思食咽痛作嘔”。他察看了昨、今兩日的處方,都用蘆根、元參、蟬衣、金銀花等,吉更〔桔梗〕、牛蒡、紫草、葛根、酒軍等藥,皆“涼潤之品”。
從12月9日到10日,同治帝病癥確診以來,翁同龢自太醫處得到的信息、看到的藥方,確實是天花。而且傳出自確診天花后12天中,“奏折用黃面紅里,穿花衣補褂,供娘娘,遞如意”。翁同龢為此還特地到市肆購買如意二柄,加上已有一柄,“預備如意三柄,明日呈遞”。
12月11日(十一月初三),《日記》稱:“天明后同人始集,先至案上請安,知昨日申初(作者注:約下午三時)大便已通,進鴨粥二次,得眠,咽痛亦減。見昨晚方,有漸見光潤之語,不勝喜躍。”下午4時請脈。翁同龢抄得藥方:“脈案言大便已通,胃口漸開,諸癥皆減,惟頂陷板實(翁小注:又有攢簇字),色帶紫滯,毒尚未清,陰分不足,故皮根未能松綻云云。方大致如昨(翁小注:蘆根、牛蒡、酒軍二錢,吉更〔桔梗〕、元參,余不記,引用蚯蚓)。遂出。”
此后,翁同龢每天進宮問安,回寓后必在日記中詳述脈案和藥方。皇帝病情似有起色,天花漸見放白行漿。到12月15日(十一月初七日),脈案言:“陰分尚能布液,毒化漿行,化險為平。現在天花八朝,漿未蒼老,咽痛音啞,嗆頦胸堵,腰酸等尚未驟減,若得腎精不動,胸次寬通,即為順象云云。又言陰分未足,當滋陰化毒,大致如此,凡二百許字。”《日記》當天記皇帝起居:“昨天大外行一次,進稀飯多半盂,元寶湯(翁小注:即餛飩)多半盂(小注:似兩次)而已。”看來天花已在逐漸發出,但皇帝體質仍然虛弱。
12月16日(十一月初八日)傳下圣旨令翁同龢與軍機大臣、御前大臣等同起進見。這是自同治帝得病以來,翁同龢第一次被召見,也是軍機、御前大臣第一次被召見。他和諸臣先至養心殿東暖閣,見兩宮太后正坐于御榻,手持蠟燭在察看皇帝天花病況。太后命諸臣上前瞻仰,同治帝舒臂令觀,“微語曰:誰來此伏見?天顏溫蒣,偃臥向外,花極稠密,目光微露。瞻仰畢,略奏數語皆退”。
如果說,在此之前,翁同龢只是從御醫的脈案和處方中了解皇帝的病情,那么,這次是他親眼所見病中的皇帝。他看到了“花極稠密”的真相,看到了皇帝“天顏溫蒣”“目光微露”的虛弱憔悴樣子,看到了兩宮太后秉燭觀察的焦慮神態。這一切在他心頭抹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以致當天“徹夜不得寐”。
翁同龢與諸大臣退出東暖閣后,又被傳入覲。這次是兩宮太后召見,討論皇帝天花期間政事如何運作。因為慈安向來不大過問朝政,召見臣工向例由慈禧主持料斷。她說:“數日來圣心焦慮,論及奏章等事,裁決披覽,上既未能恭親,爾等當思辦法,當有公論。”顯然,慈禧要借臣工之口說出自己想要的辦法。大家心領神會,提出“一切奏章及必應請旨之事,擬請兩宮太后權時訓諭,俾有遵循”。慈禧命諸臣“具折奏請”,即作為“公論”,向皇帝建議。召見中,慈禧又提出:“上體向安,必尋娛樂,若偶以絲竹陶寫,諸臣諒無議論?”這是個君臣之間極為敏感的問題。因為朝野早已私議紛紛,哄傳皇帝在內監和寵臣導引下常微服私行,尋花問柳,只是礙于君臣名分,不敢公然直說而已。估計太后也有所風聞,想用絲竹音樂取代,轉移皇帝興趣。既然太后已婉轉提到此事,要求臣工體諒,于是“諸王跪向前,有語宮闈瑣事”。其中惇親王奕誴因“奏對失體,頗蒙詰責”。大概是他如實反映了皇帝私生活的放浪,遭到太后詰問訓斥。問題實在太敏感,直白會使雙方難堪,最后便不了了之。翁同龢在《日記》中描述慈禧當時的狀態說:“皇太后調護過勤,焦憂過甚,不免流涕。”
召對結束后,翁同龢與諸臣退至樞廷擬稿,恭請兩宮在皇帝天花期間“權時訓諭”,代行攝政,俟來年天花期滿皇帝病好后“再照常辦理”。奏折擬完正要散時,又傳再見。大家便齊至西暖閣叩見太后。慈禧說:“此事體大,爾等當先奏明皇帝,不可徑請。”估計是她怕皇帝對此有看法,決定再召見廷臣,叮囑他們見機行事,不可瀆請。

翁同龢
第二天17日(初九日),皇帝與太后又在東暖閣召見翁同龢與軍機、御前大臣。《日記》寫道:“上起坐,氣色皆盛,頭面皆灌漿飽滿,聲音有力。皇太后亦同在御榻。上首諭恭親王:’吾語無多,天下事不可一日稍懈,擬求太后代閱折報一切折件,挨百日之喜余即照常好生辦事。’并諭恭親王當敬事如一,不得蹈去年故習,語簡而厲。太后諭略如昨,并言西暖閣一起乃出臣工之請,本恐煩皇帝心慮,故未告知,今當諸王大臣即告皇帝勿煩急,已允諸臣所請矣。上舉臂以示,顆料極足,不勝喜悅而退。”
這段文字,值得注意之處有三點:一是同治帝的天花,灌漿飽滿,“顆料極足”,正在全面出痘,而且精神也較前為好,說話“聲音有力”;二是慈禧順利獲得皇帝認可,代閱一切折件,但她還是再次強調系出自“臣工之請”。本來是件正常的事,何必一再隱瞞己意非要托信臣工請求?聯系到皇帝在太后垂簾聽政時已對傀儡地位有所反感,看來母子之間已在權力歸屬問題上存在芥蒂;三是對恭親王奕?,同治帝仍無好感,說話時聲色俱厲。自從奕?不同意同治帝修葺圓明園,并揭出皇帝微服私行之后,同治帝對他一直心懷怨恨。正因為如此,他不愿意恭親王在自己患天花時代理朝政。按清代習慣,皇帝有事出京如御駕親征、巡察民情等,都有指定首揆代理政務的先例。奕?當時是首席軍機,同治不愿他代理政務,說明對奕?成見已深。而慈禧盡管說過:“十年以來,無恭王何以有今日?”但她也不愿勸導兒子讓恭王暫攝政務,表明她和兒子識見相同,對奕?只可用其長而不可托付大政。皇帝、太后、恭王之間在當時的錯綜復雜關系,通過對《日記》的解讀,可以悟出其中的微妙。
其實,這天的皇帝病情并不昭示真在好轉,天花未能順利發出,而是因皇帝身體虛弱逐漸向著毒熱內擾方向轉化。到28日(二十日)皇帝的脈案已是:“頭眩發熱,均惟余毒乘虛襲入筋絡,腰間腫痛作痛流膿,頂脖臂膝皆有潰癥爛處。”三天后,據御醫李德立、莊守和稱,“脈息皆弱而無力,腰間腫處兩孔皆流膿,亦流腥水,而根盤甚大,漸流向脊。外潰則口甚大,內潰則不可言”,病癥十分兇險。
1875年1月6日(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翁同龢與軍機大臣、御前大臣及內務府大臣同時被傳召見,入養心殿東暖閣,見皇帝倚于病榻,面容憔悴,痂一半未落,自訴“胸中覺熱”。視畢,諸臣與兩宮太后同至東暖閣明間。慈禧說皇帝現在流汁過多,精神委頓,問大家有何良法?邊說邊哭,涕泗交下。大家認為“擇醫為上”。榮祿推薦一位89歲專治外癥的名醫祁仲,太后同意傳來診治。稍頃傳諸人皆入。翁同龢見皇帝側臥于榻,御醫揭藥膏擠膿,“膿已半盅,色白,稠而氣腥,漫腫一片,腰以下皆平,色微紫,視之可駭”。想必病情嚴重,致使這位素以筆墨謹慎的帝師不自覺地寫出“視之可駭”的真切感受。退至明間,慈禧悲傷得涕淚直流,泣不成聲,“群臣皆莫能仰視”。約在11時,祁仲到達,與御醫李德立等入內診治,半小時視畢,命云西暖閣問狀,兩太后與恭王、醇王入,其他人不得與聞而退。事后,翁向榮祿打聽,據告祁仲言:“此痘痛發處尚非腎俞穴,冀可治,藥用十全大補湯。”但結果祁仲的處方未用,“存案而已”。
捱至1月12日(十二月初五日)同治帝載淳終于無藥可救,下午6時,一命嗚呼,年僅19歲。
同治帝之死,《清史稿》及其他官書都說死于天花。當代研究清史的學者,更具體地說他由于痘毒內陷,導致“走馬牙疳”而死。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將檔案中發現的《萬歲爺進藥用底簿》送中醫研究院和北京醫院鑒定,“專家們一致認為同治帝系天花而死”。
但是,當時私議盛傳同治帝死于梅毒。“太后不知惡疾,強以天花治之,愈治愈重”,結果誤了時間,送掉性命。產生這類私議的原因,可能與同治帝生活放浪、微服縱淫有關。有一則野史記此事的因果關系稱:
孝哲后,崇綺之女,端莊貞靜,美而有德,帝甚愛之,以格于慈禧之威,不能相款洽。慈禧又強其愛所不愛之妃,帝遂于家庭無樂趣矣,乃出而縱淫。又不敢至外城著名之妓寮,恐為臣所見,遂專覓內城之私賣淫者取樂焉。從行者,亦惟一二小內監而已。人初不知為帝,后亦知之,佯作不知耳。久之毒發,始猶不覺,繼而見于面,盎于背,傳太醫院治之。太醫院一見大驚,知為淫毒而不敢言,反請命慈禧是何病癥,慈禧傳旨曰:恐天花耳!遂以治痘藥治之,不效。帝躁怒罵曰:我非患天花,何得以天花治?太醫奏曰:太后命也。帝乃不言,恨恨而已。將死之前數日,下部潰爛,臭不可聞,至洞見腰腎而死。
說同治帝無家庭之樂,出而縱淫,驗之慈禧對同治帝不喜歡由她看中的鳳秀之女而選了崇綺之女為皇后的事實,參照有關慈禧經常干涉帝、后親熱乃至夫妻生活的傳聞,此說并不過分。傳說慈禧經常告誡兒子“毋輒至宮中,致妨政務,且陰使內監時時監視之”,搞得皇帝極為反感,“于是終歲獨宿乾清宮”。
說同治帝微服私行,縱淫取樂,既符事實,也合情理。試想一個十八九歲的青年,精力旺盛又無處發泄,于是別尋他途,逍遙取樂,事在情理之中,他不敢去著名的青樓妓院,怕撞著狎妓取樂的臣工,有損天顏,只得找暗娼或下三濫的去處尋歡作樂,因為這些地方是有身份的大臣們不屑一顧之處,可以不被發覺而得保密。事實上,同治帝的放浪早為人知,參與其事的,也不止一、二小太監,還有恭親王奕?的兒子載贗。所以當奕?勸阻修圓明園,君臣發生爭執,皇帝堅持要他說出指責自己微服私行有何證據時,奕?以“臣子載贗”對,并指出了時間、地點,皇帝為之語塞。這就是為什么他一怒之下革去奕?親王世襲罔替,降為郡王時,會一并把載贗也革去貝勒郡王銜了;為什么他在病中召見軍機、御前大臣時,仍對奕?聲色俱厲,沒有絲毫好感了。
其實,知道皇帝微服縱欲的,何止奕??前面所說太后召見諸臣征詢能否讓皇帝“偶以絲竹陶寫”尋求娛樂時,惇親王奕誴被斥為“奏對失體”受到詰斥,奕誴奏對的就是這類不堪入耳之事。即便翁同龢,也曾看到過這位天子門生帶小太監騎馬、乘轎飛速奔回皇宮的事實,只是他在日記中寫的比較隱晦而已。由此,也就可以解讀《日記》中經常提到皇帝傳旨“無書房”的事了。有時四五天“無書房”,有時竟半個多月“無書房”。為什么皇帝懶于讀書?說白了就是經常夜間外出,弄得筋疲力盡,第二天哪有精神讀書。學生放老師的假,老師無可奈何,只能干著急。
凡此,都可證明同治帝確實行為不軌,放浪縱淫。朝野乃至慈禧都心知肚明,只是礙著君臣名分,誰都不敢捅破這層窗戶紙。既然如此,那么說他得了淫瘡,也就不足為怪,否定這種可能性,反倒使人不可理解。
問題在于可能患了淫瘡的同治帝,是不是死于淫瘡?
從《日記》看,皇帝自發疹起到12月28日的20天內,翁同龢從太醫李德立、莊守和處看到的脈案與處方,以及他被召見時親眼所見皇帝的癥狀,確實都是患了天花和治療天花的用藥。說慈禧一開始就命太醫以天花治淫瘡,顯然不符合事實。除非翁同龢事后重新改寫了日記,按天花而不是淫瘡逐日造假。驗之于《日記》原稿影印件,不存在這種可能;質之于翁同龢秉性人品,也不存在這種可能。他的《日記》只有寫得隱晦或故意不記某事的習慣,至今尚未有人指出造假的記錄。
但是,《日記》自12月28日以后所記,更多的是腰、臀間的潰瘍流膿日漸嚴重,發展到腎水不濟,牙斷黑腫糜爛,這種癥狀確實使人有淫瘡毒發的懷疑。不過,翁同龢在皇帝死前3天即1875年1月9日(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被召見時曾詢問過御醫有關皇帝的病情,得到的回答是:“所下(筆者注:同治帝昨夜大便一晝夜8次)盡是余毒,口糜又慮成走馬疳。”同治帝臨死時“兩腮紅腫,硬處揭破傷皮,不能成膿,僅流血水,勢將穿腮,牙齒糜黑,口氣作臭,毒熱內攻”,最后,牙關緊閉,連湯藥都灌不進,確實是毒熱內陷,導致走馬疳而死。說他死于淫瘡,既無文獻依據,又與實際不合,純屬是一種猜測、懷疑。
不過,同治帝之死與他放浪縱淫不無關系。若不是他在夜間常微服私行,尋花問柳,把身子掏空了,那么一個19歲的青年,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加上良好的醫療條件,是決不會被天花擊倒的。從《日記》看,他患天花后之所以行漿不足,毒熱內陷導致腰、臀潰爛,根本上是因為“陰分不足”,氣虛腎虧所致。因此,縱情淫樂送了同治帝的性命。
再做深一層的分析,若不是慈禧太后經常干預兒子與兒媳的私生活,同治帝大婚后也不至于時時得宿乾清宮,欲愛而無所可愛者。那么,說她害了兒子,當不屬過苛。尤其是當她明知兒子行為不端,有失帝德而不加勸阻,甚至不準臣工議論此事,那么,說她過分溺愛兒子,不是一個好母親,也屬公允平實之論。這個堪稱中國歷史上罕見的政治女強人,在家庭問題上如此地專橫和失落理性,難怪會受到時人和后人的譴責了。
(本文摘自沈渭濱著《士與大變動時代》,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20年5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原文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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