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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約錄 | 煙草禁令(上):盛世戰火里的鴉片往事
文 | 江隱龍
在中國史與世界史交匯的節點,鴉片這一物件無疑具備著最強的標識意義。在中國史學家眼中,爆發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一場戰爭將中國拖入了混濁而狼狽的近代史——這一場戰爭的漢語名稱,正是“鴉片戰爭”;而它的導火索,正是發生在道光十九年(1839年)的禁煙事件:虎門銷煙。
在英國人眼中,鴉片戰爭只是大英國帝國為保持其全球貿易活動而進行的又一場戰爭而已。英國史學界稱之為“通商戰爭”,戰爭是通商的手段,通商是戰爭的目標,在那個成王敗寇的世界里,這兩者之間的界線并不是那么清晰。然而,對于漸入暮年的清帝國來說,這一次“通商戰爭”遠遠沒有那么輕松。鴉片與虎門銷煙成了宣告清帝國死刑的終審判決,而在此之后的七十二年國祚則是死刑的分解執行,對于中國人來說,這一執行程序因其緩慢而尤其讓人心酸。
從某種意義上講,清帝國亡于禁煙。然而追溯中國歷史,卻發現禁煙一事早在兩百年前就在中華大地上的發生過,而且同樣伴隨著一個朝代的滅亡。那個朝代,是明朝;那次禁煙事件的主角,則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禎。關于禁煙往事要從嘉靖年間開始說起,唯獨須提前說明的是,明清兩朝所禁之“煙”并非一物,清朝禁的煙是鴉片,而明朝禁的煙,是煙草。

鴉片戰爭
己卯禁煙:崇禎的煙草攻伐戰
煙草(tobacco)是隨著大航海時代的到來,經菲律賓傳入中國的,那時正是明朝嘉靖年間。顯然,煙草的特性一經舶來便得到了頹靡華麗的晚明文化的歡迎,無論是詩詞還是醫書均不乏對這一異域風物的贊譽。《本草匯言》載此藥“大能御霜露風雨之寒,避山蠱鬼邪之氣”,《蚓庵瑣語》認為“煙葉出閩中,邊上人寒疾,非此不治”,《食物本草》甚至將其當成了靈丹妙藥,稱其“凡食煙,饑能使飽,飽能使饑,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悶,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憂草”。
雖然也有不少反對的呼應,但認為吸煙有益的思潮直到清朝依然有著相當的市場,《康熙字典》的主編陳廷敬甚至還有一首五古《詠淡巴菰》:“神農不及見,博物幾曾聞?似吐仙翁火,初疑異草熏。充腸無滓濁,出口有氤氳。妙趣偏相憶,莖喉一朵云。異種來西域,流傳入漢家。醉人無籍酒,款客未輸茶……”
詩題中的淡巴菰指的就是煙草。關于這個名字,還有一個源于明朝的典故:呂宋島上有一“淡巴國”,其國公主死后被棄于野外,竟在聞到煙草香味之后竟起死回生,名為“淡巴菰”的煙草又被稱“返魂香”。其實,呂宋島上何嘗有什么淡巴國公主,“淡巴菰”是“tobacco”的音譯,而“淡巴國”自是由此訛傳而成的民間傳說了。
煙草受明人鐘愛如此,其在中國廣為種植也就不足為奇了。崇禎四年(1631年)進士楊士聰在其《玉堂薈記》中記載了煙草種植的盛況:“煙酒古不經見,遼左有事,調用廣兵,乃漸有之,自天啟年中始也。二十年來,北土亦多種之,一畝之收,可以敵田十畝,乃至無人不用?!?/p>
根據這一段描述,可以看出煙草先是在兩廣地區被引入,隨著遼東戰事傳入北方,最終流行至全國。姚旅所撰的《露書》中有“呂宋國出一草,曰淡巴菰……有人攜漳州種之,今反多于呂宋,載入其國售之”的記載,同樣描述了煙草在中國種植的盛況。不過《玉堂薈記》之后話鋒一轉,馬上陳述了“己卯上傳諭禁之,犯者論死”的情形;除此之外,史家大家談遷在《棗林雜俎》一書中同樣記載了崇禎十六年(1643年)“敕禁私販,至論死”的禁煙事件——而這兩次禁煙令,便是中國歷史上最早頒發的官方禁煙文件。
“己卯”指的是崇禎十二年(公元1639年),短短四年時間崇禎連續頒布了兩道如此嚴厲的禁煙令,其力度之大讓人驚心也讓人困惑:上一刻還“無人不用”的妙物怎么忽然間就被明令禁止了呢?楊士聰認為崇禎禁煙源于皇帝的“個人迷信”:明朝自朱棣之后皇帝均為燕王后代,“煙”與“燕”同音,“吃煙”就是“吃燕”,實在是不祥之辭。《玉堂薈記》畢竟是野史,這一說法真假莫辨,但崇禎禁煙很可能有著更深的原因,那就是隨著歲月的流逝,逐漸本土化的煙草越來越表現出其危害性——如果崇禎僅僅是因為避諱,那在其登基之時吸食煙草之風風靡已久,等到十二年后才反應過來煙燕同音,未免有些過于遲鈍了。
不過正如崇禎的諸多改革一樣,這兩道禁煙令也是虎頭蛇尾。當時煙草之盛行已經非崇禎所能控制,尤其“遼東戍卒嗜此若命”,于是這一政策也只能不了了之。當然,無論是禁煙還是開禁,這些舉措都沒能改變明朝覆滅的命運,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滅亡。
這兩道禁煙令,也終于和崇禎“朕涼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勿傷百姓一人?!钡倪z詔一道,成為了一個王朝的絕響。

崇禎皇帝畫像
禁煙嬗變:從煙草到鴉片
橫亙在燕山渤海之間的山海關,未能改變“明亡于煙”的讖言,同樣也未能阻擋煙草的北上。明朝的精銳遼東鐵騎固然嗜煙若命,后金的八旗子弟同樣也充斥著癮君子,甚至在崇禎己卯禁煙的前四年,后金便頒布了禁煙令。己卯禁煙的同一年,后金戶部再一次頒布禁煙令,明令“不許栽種,不許吃賣”,并制定了頗為嚴峻的刑罰。不過這幾道禁煙令與崇禎的禁煙令一樣最終無疾而終——百姓吸食煙草的熱情實在太高了。
入關之后,清朝歷任皇帝均恪守著禁煙的祖訓,歷經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而最終成型的《大清律例》中對煙草的規定幾近于苛刻:“凡紫禁城內及凡倉庫、壇廟等處,文武官員吃煙者革職,旗下人枷號兩個月,鞭一百。民人責四十板,流三千里。該管官員見而不行捕首被旁人捕首者,該管官員俱罰俸半年。又紫禁城內大臣侍衛員吃煙者,派出看門護軍查拿被獲,除照例議罰外,照其官職加取一個月俸銀給予拿獲之護軍。跟隨人被獲,除照例責打外,亦向伊等之主取一月俸銀給予。如護軍校不行拿獲,革去護軍校,不準折贖,鞭一百,枷號兩個月。護軍不行拿獲,鞭一百,枷五個月。閑散執事之人照例鞭一百?!?/p>
字里行間透出的意思可以概括為“沾煙即罰”,不過清朝以嚴刑禁煙的初衷倒不是因為健康問題,而是經濟問題。自明末煙草盛行以來,煙草業一直是中國及至整個中華文化圈最為暴利的行業之一。王逋《蚓庵瑣語》有“關外人至以匹馬易煙一斤”之語,方式濟《龍沙紀略》中的記載更為詳細:“邊卒攜一縑值三四金者易二馬,煙草三四斤易一牛……”巨大的利潤刺激著糧農轉向煙農,而中國人多地少,于是一方面出現了“煙糧爭地”,一方面煙草消費又極度依賴于進口,造成了白銀外流。
這樣的現狀引起了康熙的憂慮,于是“以為非土產,耗財貨,下令大禁云”??滴鯇煵荼旧淼慕】滴:栴}只字不提,其立足點完全在于“非土產耗財貨”,而這種觀點并非康熙所獨有,乾隆年間禁煙態度最為激烈的內閣學士方苞在其《請定經制札子》對煙草危害的陳述,依然緊緊圍繞著經濟結構:“臣聞善富天下者,取材于天地,而愚民所習而不察者,奪農家上腴之田,耗衣食急需之費,未有如煙者也……”
不過相較于清廷,太平天國時期的律法對煙草管控更為嚴厲?!短叫搪伞分杏袟l文如下:“凡吹洋煙者,斬首不留。凡吃黃煙者,初犯責打一百,枷一個禮拜;再犯責打一千,枷三個禮拜;三犯斬首不留。”
太平天國起義爆發時,清朝的統治已經搖搖欲墜。比起康熙乃至于皇太極的禁令,《太平刑律》中出現洋煙與黃煙兩個事物。黃煙指的是旱煙與水煙,那洋煙呢?為什么吹洋煙的罪行要比吃黃煙更為嚴重?
沒錯,這里的洋煙,正是鴉片?!懊魍鲇跓煛?,此煙為煙草;“清亡于煙”,此煙為鴉片。鴉片與煙草本非一物,但其吸食方式卻大同小異,均使用煙槍煙燈等器具,因而被列為煙類;唯因鴉片隨著“洋人”的通商而漸漸流入,乃有“洋煙”之名。相較于鴉片,清朝歷任君主對煙草的健康危害似乎有著“過人之明”,因為他們最終發現鴉片這個煙草的“升級版”,是一個更惡毒、更強大的敵人。
不過在此之前,康熙頭腦里打的依然是關于鴉片的經濟算盤??滴鯖]有察覺到煙草的危害,同樣也沒有察覺到鴉片的危害,面對與日俱增的鴉片貿易,清廷甚至專門制定了稅法,規定每箱進口鴉片征收銀三兩,每包征收銀二兩四分五厘。賺錢的當然不僅僅是朝廷,還有朝中上上下下多少依靠鴉片貿易而發財的商賈與官員。
這一年是康熙十年(1671年),清朝與鴉片的戰爭還遠遠沒有拉開序幕。掌握著世界上最富庶國家的康熙不會想到,這與黃煙相似的洋煙,會在一百余年后成為清帝國崩潰的見證,正如同一百余年前崇禎下令禁止的煙草那樣,成為明帝國崩潰的見證一樣;他更不會想到,這一紙稅法埋下的禍根,要牽扯出后世多少喪權辱國的條約。

康熙皇帝畫像
藥品毒品:鴉片的罪惡轉身
鴉片在中國的流行時間并不比煙草晚多少。17世紀初,葡萄牙商人率先在明朝開展鴉片貿易進而獲得巨大的商業利潤,與此同時,英國在對華貿易中卻存在著極大的貿易逆差,于是自然而然將視線轉移到了鴉片。
那么問題出來了:從明末到清初,從崇禎到康熙,均將煙草視為毒蛇猛獸并以禁令嚴格控制,為什么對會危害更大的鴉片“網開一面”呢?要回答這個問題,便要從鴉片在中國的發展史上追溯了。
其實鴉片最初是以藥品而非毒品的身份進入人類視界的,這一情形東西方皆然。鴉片為罌粟植物蒴果,早在公元前四千余年的瑞士就已經出現了人工種植罌粟的痕跡。唐朝乾封二年(公元667年),中國出現了鴉片進口的書面記載,當時罌粟還名為“阿芙蓉”,直到宋朝《開寶本草》中方將其正式命名為罌粟。
從此之后,鴉片便一直作為珍貴的藥材通行于中國歷朝。正德年間刊行的《大明會典》中記載了明朝藩屬國給皇室進貢鴉片的情形,其中尤以暹羅國為盛。與前朝相同,《大明會典》依然視鴉片為良藥,冠其名為“烏香”。與此相應,成化年間的學者徐伯齡嘗作《蟫精雋》一書,其中有對鴉片頗為詳細的描述:“海外諸國并西域產有一藥,名‘合甫融’,中國又名鴉片。壯若沒藥而深黃,柔韌若牛膠焉。味辛,大熱,有毒,主興助陽事,壯精益元氣。方士房中御女之術,多用之。又能治遠年久痢,虛損元氣者,往往服不三數分。多服,能發人疔腫、痛疽、惡瘡,并一應熱疾。而其性酷烈,甚于硫磺、丹砂,熱燥猛于蘇合油、附子,自仙靈、脾瑣陽、陽起石、丁香、鹿茸、龍骨、兔絲,而下功皆不及也。成化癸卯,嘗令中貴出海南、閩浙、川陜,近西域諸處收買之。其價與黃金等。”
這里的“合甫融”應為“opium”的音譯,即鴉片。如果徐伯齡對鴉片的看法在明朝具有普遍性:首先,鴉片功能極多,可壯陽、養生、治??;其次,鴉片有副作用,其毒性比硫磺、丹砂更重;最后,鴉片昂貴,“其價與黃金等”。
了解到這一背景,便能明白為什么明清之際皇帝多禁煙草卻不禁鴉片了。將鴉片歸類于藥材并非怪事——鴉片藥用價值極高,對于鎮咳、止瀉以及麻醉均有奇效,于是在崇禎禁煙令下,鴉片不但沒有受到波及,反而作為煙草的替代品得到了更為廣泛的傳播。明朝與清朝早期立法均不對鴉片設限,再加上西方國家的大力傾銷,直到雍正年間,鴉片終于泛濫至不可收拾的程度。
由此看來,說鴉片由葡萄牙商人傳至中國也未嘗不可。在此之前,鴉片是作為藥品通行于中國的,且流通范圍較小,縱然是皇室貴族也需要花費心力四處采集;而葡萄牙商人的傾銷的鴉片則是以毒品的姿態肆虐于中國的,“鴉片”兩字從此在中國漸漸染上愈加沉重灰暗的色彩。
雍正七年(1729年),清廷終于下詔禁絕鴉片??滴踅麩煵菔浅鲇诮洕矫娴目紤],雍正禁鴉片則源于鴉片毒害巨大,禍國殃民。只是鴉片貿易之利遠高于煙草貿易,禁煙草尚且不易,更遑論禁鴉片?雍正詔令雖出,但奸商貪官依然對鴉片貿易多有庇護,致使詔令形同虛設。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之后,清朝每年輸入鴉片約達兩千箱,鴉片貿易在中國的規模遠甚于世界其它任何國家。
乾隆深感鴉片誤國,為表禁鴉片決心嚴訂刑律,規定“國外商人販賣者枷一月,杖一百,遣邊充戍卒三年;侍衛官吏犯者枷二月,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奴”;嘉慶元年(1796年)更申立嚴禁鴉片,對外裁其稅額列為禁品,“凡洋船至粵須具并無鴉片之甘結于黃埔島,方準其至廣州開艙卸貨。其有隱藏偷帶者,一經查出,加等治罪”。不過,律法雖嚴,執法不力,以至于重刑之下依然販者自販吸者自吸,直到道光年間,鴉片年輸入量已增至兩萬箱,這個數字,是印度全年鴉片產量的二分之一。
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引用的話那樣:“一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會非常膽壯起來……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會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它們。走私和奴隸貿易就是證據。”鴉片貿易的利潤何止百分之三百,于是對鴉片的禁令,也最終落得“禁令愈嚴,秘密買賣愈盛”的結果。

《大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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