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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協警追騎摩托情侶致其1死1傷:傷者家屬向公安索賠六百萬

8月14日,邱某玲出院回家。歷經三年多的治療,她仍沒法站立,生活沒法自理。 本文圖均為 受訪者供圖
8月14日,32歲的邱某玲從廣東河源市中醫院出院回家。歷經三年多的治療,邱某玲仍無法站立,生活沒法自理。鑒定結果顯示,邱某玲的損傷構成一級傷殘,需要完全護理依賴。
邱某玲是廣東河源人,她的傷殘來自一場交通事故。2016年12月1日,男友利某鋒騎女式摩托車載邱某玲回家,因邱某玲未戴頭盔等,他們被同騎一輛警用摩托車的兩協警趕上并示意停車檢查,利某鋒加速逃離,協警開始追緝。兩車僵持約3公里后,女式摩托車撞上綠化帶,利某鋒當場死亡,邱某玲重傷。
事發后,利某鋒、邱某玲的家屬認為,當事協警不應該追趕,對事故負有責任。此事經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報道后曾引起廣泛關注,當地檢方介入調查。
之后,兩涉事協警被追究刑責。
澎湃新聞獲取的判決書顯示,河源市源城區法院2018年10月作出的判決認為,兩協警賴某、吳某在代表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車輛時,超越職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一級傷殘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因賴某、吳某認罪態度較好,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判兩人犯濫用職權罪,免于刑事處罰。
判決書還顯示,2017年3月,涉事的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大隊與利某鋒家屬達成協議,一次性向利某鋒家屬支付救助金133萬元,并對邱某玲進行治療救助。
近日,邱某玲的父親邱金團告訴澎湃新聞,三年來,邱某玲輾轉多家醫院治療,治療費用達90余萬元,均由交警部門承擔。對于賠償問題,家屬和交警無法達成一致,2019年5月,家屬起訴河源市公安局索賠600余萬元,“2019年7月開過一次庭,尚未宣判”。
對于索賠案的進展,8月19日,河源中院辦案法官表示,因傷情重新鑒定等問題,案子時間有點久,法院會盡快辦理此案。


2018年10月,追車攔截的兩名協警賴某、吳某被法院判犯濫用職權罪,免于刑事處罰。
協警無證駕駛越權執法釀事故,被定罪免處
賴某和吳某是兩名85后男子,此前是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南大隊協管員。
上述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的事發過程為:2016年12月1日,河源市“交通治安整治組”人員到市博物館處的濱江大道開展整治活動,16時許,賴某無證駕駛一輛警用摩托車載著吳某巡邏,發現利某鋒無證駕駛一摩托車(已達報廢標準)搭載著沒戴頭盔的邱某玲,從兩人側旁越過,賴某、吳某即拉響警笛追趕上去,并招手示意利某鋒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利某鋒加速逃離,賴某和吳某便開始追緝,利某鋒沖過一處十字路口紅燈處時,時速達每小時80.57公里,當賴某、吳某追緝利某鋒至距迎客大橋約200米處時,利某鋒的摩托車與路旁綠化帶碰撞,利某鋒和邱某玲被撞倒在綠化帶里的樹干上,利某鋒當場死亡、邱某玲受重傷。
相關鑒定結果顯示,根據現場圖及痕跡比對,受檢兩車的痕跡在位置、高度、形態上不存在對應關系,車身無發生過接觸碰撞。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兩協警共追趕了約3公里,利某鋒、邱某玲的家屬對追車行為提出質疑。事發后,河源市公安局成立調查組,兩名協警接受調查。
2017年1月,利某勇的家屬向河源市源城區檢察院遞交調查申請。隨后,源城區檢察院介入調查。
同年2月,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東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稱利某鋒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在自身存在“未取得相應駕駛車輛(無摩托車‘E’準駕車型)、車輛多年未審驗達報廢標準,未督促乘坐人員使用安全頭盔”等多項違法行為下,遇執勤人員多次勸止檢查時,拒不配合,超速且違反交通信號燈;在逃避檢查時,超速行駛變道失控,是導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據規定,利某鋒負此事全部責任;乘客邱某玲無責任。
上述判決書顯示,2017年3月,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大隊與利某鋒家屬達成協議,一次性向利某鋒家屬支付救助金133萬元。
2018年10月,源城區法院對當事兩協警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賴某、吳某在代表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車輛時,超越職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一級傷殘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因賴某、吳某認罪態度較好,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遂判賴某、吳某犯濫用職權罪,免于刑事處罰。

鑒定結果顯示,邱某玲的損傷構成一級傷殘,需完全護理依賴。
傷者治療三年,家屬起訴警方索賠六百余萬
這起交通事故不僅讓邱某玲失去了男友,也讓她陷入漫長的康復治療之中。
事發后,邱某玲陷入昏迷。經過兩個多月的治療,她的病情有所好轉,但因腦部受傷嚴重,只能簡單與人交流。廣東三九腦科醫院于2017年3月作出的診斷顯示,當時邱某玲處于顱內損傷恢復期,智能減退,運動障礙,雙側股骨骨折(內固定手術后),高脂血癥。
邱某玲的損傷構成一級傷殘,今年7月的鑒定結果顯示,她需完全護理依賴。
據邱某玲的父親邱金團介紹,三年來,邱某玲輾轉多家醫院接受治療,治療費用已達90余萬元,由交警部門承擔,但在河源市中醫院尚有45萬元沒有結清,屬于欠費狀態。今年8月14日,邱某玲從河源市中醫院出院回家,她身體右側癱瘓,無法站立,智力也受到了很大影響,“像小孩一樣”。
“為了給女兒治療,我們也花了很多錢,我和小兒子都是農民工,現在是舉步維艱。”邱金團表示,將打算帶女兒去佛山治腿,后續治療費用難以估算。
2019年6月,就邱某玲的賠償問題,家屬起訴河源市公安局,河源中院受理。邱金團稱,他們曾和交警部門有過溝通,對方表示在醫療費用之外,只能額外補償約200萬元,家屬認為太低,沒有接受。
澎湃新聞注意到,邱某玲的家屬索賠金額達600余萬元。對此,邱金團稱,索賠金額包括醫療費、傷殘賠償金、康復費、住院期間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失撫慰金、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誤工費、輔助器具費、完全護理依賴護理費等12項,其中傷殘賠償金和完全護理依賴護理費的金額最高,以20年計算,分別為2531275元、2133880元。
2019年7月,此案在河源中院開庭。邱金團稱,開庭后,邱某玲的護理依賴程度又需重新鑒定,今年7月最新鑒定結果出來,和之前的鑒定結果基本相同。目前,案子尚未宣判,家屬仍在等待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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