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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家變民宿擾民? 北京擬規定:沒你同意,不能開
消防、衛生條件不達標,入住無需身份登記……近年來,伴隨短租房的迅速發展,大量“民宿”“公寓”在居民區以民宅等形式對外出租,由此也出現了種種問題。
如今,這些問題具體怎么治,你也可能有發言權!
為加強短租住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網信辦聯合起草了《關于規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8月18日17點。
短租房擾民?其他業主或可叫停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短租房管理要求中,最受關注的一點是,明確短租住房的經營條件。即應當取得房屋業主的書面同意,并符合小區管理規約或業主大會決定,沒有管理規約或業主大會決定的,應當取得本棟樓內其他業主的書面同意。

北京西直門附近某居民小區。
消息一出,有人不解:“不是吧,租個房子也這么多條條框框了嗎?”有人訴苦:“今年民宿已經很難了,給民宿行業留條后路吧。”
更多的人則表示贊同:“這個有一定的道理,不然隔壁租給別人開party,嗨到半夜,你要是鄰居,你也心煩。”“不說全體同意,至少得同棟樓80%以上業主同意。”
“短租是酒店式經營,用住宅做短租屬于民改商,改變了住宅使用性質,這是鉆空子。”有網友如此認為。
對此,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表示,短租住房是用于滿足旅行者短期住宿需求,住戶人員更換頻繁,從這個角度講短租住房性質上與旅館類似,屬于經營場所。居住小區住宅從規劃屬性來講,是用于居住生活,如果要用于短租經營,則應當依據《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取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沿用了上述規定。
“《征求意見稿》依據《物權法》《民法典》進行了細化規定,這是對業主權益的基本保障,凸顯了“業主自治”精神。從外省市來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珠海市經濟特區旅游條例》也都作出了類似規定。”樓建波說。
張三預訂、李四入住?住宿看臉也看身份證
“擾民的問題是不小,但更可怕的是房東不查身份證,我家旁邊住的人是不是逃犯我都不知道。”北京昌平區一家民宿旁邊的住戶李先生說。
此前在北京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崔爍(化名)曾在民宿平臺預訂了一個單間,“房東把鑰匙給我之后就離開了,沒有查驗身份證。”
崔爍向中新網表示,她在預定的時候曾咨詢多家民宿,在入住是否必須出示身份證件的問題上,有的房東表示需要登記,也有不少房東表示是密碼鎖可以直接入住,房東本人不會到場,也無需登記身份證。

一名小伙展示自己通過當地租房平臺找到的房子。 中新社記者 王剛 攝
“一人預訂、多人入住”“張三預訂、李四入住”現象非常普遍,到底什么人入住,房東與短租平臺都不掌握,給流動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秘書長趙慶祥表示,這些年短租房中的違法犯罪案件時有發生,一些隱匿在住宅小區的短租房成為賣淫嫖娼、吸毒甚至暴恐分子等藏污納垢之所,嚴重危及小區和城市安全。
對此,《征求意見稿》提到,短租住房經營者應在住宿者入住前,當面核對住宿者身份證件信息,即時通過規定的信息系統申報登記信息。登記信息內容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別、身份證件號碼、居住時間、有效聯系方式等。短租住房經營者不得向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人出租房屋。
互聯網平臺提供短租住房信息發布服務的,應當對短租住房經營者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審查并完成實名身份認證,對交易訂單簽訂人和實際入住人員逐人登記身份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
處罰方式上,短租住房出租人、短租住房經營者未按規定辦理出租登記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規定處罰;互聯網平臺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向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依照《網絡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遭遇虛假房源?平臺、經營者都要負責
“平臺上看房間的照片很高大上,實際入住時卻發現面積狹小、設施陳舊。”不少人在平臺預定短租房時曾有過房源“照騙”的經歷。
消費者林先生表示,他7月到達北京時,曾入住隔斷房,“我是帶家人來北京看病,隔音差就不說了,門鎖都是壞的,從房間結構來看,明顯是隔斷房。這和照片上的差別也太大了!”

投訴平臺上,一消費者發起的房源投訴信息截圖。
《征求意見稿》提出,短租住房經營者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短租住房信息的,應當向互聯網平臺提交所在小區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決定或本棟樓內其他業主書面同意的材料;業主身份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出租住房業主同意房屋用于短租經營的書面材料;經營者身份證明;經營者與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保證書面材料。
互聯網平臺提供短租住房信息發布服務的,則需要核驗短租住房經營者提交的材料;登記房屋詳細地址,并實地查看房屋狀況,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對短租住房經營者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審查并完成實名身份認證,對交易訂單簽訂人和實際入住人員逐人登記身份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按照公安、住建部門要求及時報送入住人員、房屋等信息。
如果經營者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核驗未通過;位置、面積與實際或權屬證書記載不符;圖片、配套設施與實際不符的等,互聯網平臺則不能為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
樓建波表示,未來新規發布實施后,短期內或將對那些以“城市民宿”為主業的經營者、平臺公司帶來較大沖擊,但從長期來看有助于民宿業的規范、健康、長遠發展。
“希望其他城市的短租房政策,也趕緊跟上北京的步伐。”有網友說。
(原題:《鄰居家變民宿擾民? 北京擬規定:沒你同意,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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