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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醫生偷麻藥給女友吸食致死,相關細節撲朔迷離
@健康時報 8月12日消息,8月11日,健康時報記者從四川省川北醫學院宣傳部門一位負責人處證實,川北醫學院一名男學生偷麻藥給女友吸食致死,案件已交由當地警方處理。
“女孩的父母現在情緒非常不好。目前案件公安機關正在偵辦當中,家屬在等待中。” 女孩父母好友金先生(化名)告訴健康時報記者。
吸食麻醉藥品過量能致死嗎?
“涉案男生為川北醫學院大五麻醉學專業的學生,案發時在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實習。該男生實習期間在外租房,其女朋友也是麻醉學專業的,比他低一級。”一知情人介紹。
健康時報記者向川北醫學院宣傳部門求證,該負責人稱:“學校并不掌握相關情況,已進入刑事案件程序。”
針對“吸食過量致死”這一說法,空軍軍醫大學西京醫院麻醉與圍術期醫學科副主任張昊鵬也提出質疑:“我們科室的同事在關注此事時,都不太理解哪種麻醉藥品可以吸食導致人死亡。”
張昊鵬指出,在醫院正規使用的麻醉藥品絕大多數都是采用靜脈注射的方式,并不存在吸食起效的麻醉藥。目前麻醉藥品中唯一的吸入性麻醉藥就是七氟烷,使用七氟烷時,需要通過專業設備將藥品通過揮發罐或蒸發器吹進麻醉器,再通過專業管道插入患者口腔讓患者吸入。
據張昊鵬介紹,麻醉藥品的使用分為幾個階段,在最初少劑量使用時,人會出現短暫的興奮期,隨著藥品的起效、藥量的增多,人就會進入到抑制期,包括呼吸抑制、心跳抑制、大腦活動抑制等,即深麻醉狀態,這時如果不降低藥量,就會導致人呼吸循環和腦活動的最終抑制,進而導致死亡。
張昊鵬推斷,該男生是否有可能是將整瓶麻醉藥拿走,打開瓶蓋后直接對著瓶口吸氣,讓藥品自由揮發然后吸入。“但憑我們以往的醫學經驗,這樣致死的可能性很小,因為用藥者一旦感覺暈眩,便不會繼續吸入,所以吸入麻藥的濃度很難達到致死的劑量。除非用藥人在一個非常小且密閉空間中喪失意識,且藥品持續向空氣中揮發并被用藥人吸入,而即便這樣致死的概率也不高。”
醫用麻醉藥品能隨意帶回家嗎?
據知情人介紹,當時該男生從實習醫院手術室偷出麻醉藥品,帶回出租屋給其女朋友吸食,最終導致該女生吸食過量死亡。知情人士稱,該男生已被學校開除學籍并已被批捕。
根據《麻醉藥品管理辦法》規定,各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具有相應儲藏條件的專用倉庫或專柜,并指定專職人員承擔麻醉藥品的儲運和供應工作;使用麻醉藥品的醫務人員必須具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經考核能正確使用麻醉藥品;醫療單位應加強對麻醉藥品的管理,禁止非法使用、儲存、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對利用工作方便,為他人開具不符合規定的處方,或者為自己開具處方,騙取、濫用麻醉藥品的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張昊鵬指出,毒麻藥品的管理比一般處方藥的管理更加嚴格,醫院必須設立一個專門的二級藥庫,由專職的藥品管理員和專業的設施進行管理。在工作日,藥品管理員每天早、晚都要清點藥品的數量,并核對發出藥品和返還藥瓶的數量以及患者的用量。在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則通過電子藥柜進行操作。電子藥柜實際上就是一個帶有指紋或人臉識別系統的保險柜,只有具備相應權限的人才可申領藥物,且申領和返還的記錄一目了然,藥品管理員上班后還要進行復核清點。
雖然有明確的管理制度和辦法,但醫院麻醉藥品外流的事件卻時有發生。2019年上海多名麻醉科醫生因將過量的芬太尼類藥品銷售給患者,被警方帶走調查。
2017年,安徽一醫院藥房主任湯某曾私自向醫藥公司提供管制藥品購買資質,后與人合謀販賣該公司提供的510瓶可待因口服液,相當于1.224克海洛因。最終,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張昊鵬表示,不排除部分醫院的相關管理制度并不完善,或是在管理落實問題上存在漏洞。建議一旦出現違規領取或使用麻醉藥品的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嚴格處罰。
(原題為《實習醫生偷麻藥給女友吸食致死,相關細節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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