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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佛肇高速公路公司違規傾倒百萬立方渣土,此前被罰超兩千萬
記者隨后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在批復地點外堆放渣土
距離肇慶市德慶縣回龍鎮升平村還差200米處,有座“山坡”。遠看,雜草叢生,與其他山坡無明顯不同。近看,泥土中很多水泥塊、砂石。這不是山,是占地3.42公頃、數量達33萬立方米的渣土堆。
村民介紹,2014年,廣佛肇高速公路全線開工建設,2016年12月建成通車。升平村的渣土堆正是廣佛肇高速公路施工單位堆放的。
“以前是村里的林地,和村道路差不多高,現在足足堆高了幾十米。”升平村一名村民告訴記者,這些堆積如山的渣土,由于土質松垮,每到下雨,就會有大量的泥沙被沖到村道,影響出行。“如果長時間的強降雨,很容易出現滑坡、泥石流。”

廣東省水利廳官網發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廣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佛肇公司”)先后將廣佛肇高速公路工程形成的廢渣傾倒在德慶縣回龍鎮、高良鎮4處地方,形成4個棄渣場,廢渣量合計157.32萬立方米。
我國水土保持法明確規定,生產建設活動中排棄的廢渣、砂、石等應當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透露,2012年,省水利廳批準了廣佛肇高速公路高要小湘至封開江口段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選定5處地點為棄渣場。但是,廣佛肇公司實際堆放渣土的4處地點,都不是批復的地點。
距離民宅過近存安全隱患
“這些渣土堆得很高,很陡,以前沒有防護或加固,長期下雨就擔心塌下來。”德慶縣高良鎮都合村村民說。另一處棄渣場(K108+300)就位于該村,距離民居直線不到200米。
棄渣場的正下方則是農田。村民說,最初幾年,每逢下雨就會有渾濁的泥水沖刷到田里,影響耕種。如今雖然泥水少了,但如果發生滑坡,會導致農田農作物被埋、灌溉渠被堵的問題。
我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堆放廢渣必須采取措施保證不產生新的危害。記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3月,省水利廳就要求廣佛肇公司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消除棄渣場安全隱患。但2017年、2018年第三方機構的評估均顯示,棄渣場仍存在安全隱患。
2017年,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的報告認為,4個棄渣場選址存在安全隱患和防護措施不到位等水土流失危害現象,其中一個棄渣場(K138+300)占用了小羅水庫行洪斷面。

2018年,廣東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的評估認為,棄渣場選址不符合規定,其中棄渣場(K108+300)距離居民住宅區過近,棄渣場(K104+500)距離鄉道過近,小于堆渣安全防護距離,存在安全隱患。
這兩次第三方評估均是受省水利廳的委托而進行的。雖然廣佛肇公司稱棄渣場至今未發生過安全事故,沒有社會危害性。但省水利廳根據第三方評估報告、德慶縣水務局報告以及村民的調查詢問筆錄,認定4個棄渣場存在安全隱患。
機構回應:罰款2000多萬元限期清理
今年3月,省水利廳對廣佛肇公司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罰款2359.8萬元;180日內按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水土流失的原則編制4個棄渣場清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清理。
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省水利廳認為廣佛肇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使用的均是“廢渣”“棄渣場”表述。
對于這一決定,廣佛肇公司回應南方日報記者時,用了“棄土場”而非“棄渣場”的表述,稱棄土場收納的均為施工剩余的土石方,是原生態的本地土,不是建筑廢渣。

盡管意見不一,但廣佛肇公司已經著手清理4個棄渣場。6月22日,在升平村村口的棄渣場,一臺挖掘機、三輛泥頭車在作業。現場工作人員說,自今年2月起,他們開始削減棄渣堆的坡度,后續還將復綠加固、完善截排水系統。7月21日,記者再次走訪發現,升平村、都洪村的棄渣場高度明顯下降。都合村棄渣場的護坡則被挖開,現場有機械、人員在作業。
廣佛肇公司表示,目前建設單位正組織人員設備,按行政許可批復的方案對棄土場進行相關完善工作,預計于2020年底可按程序完成項目水土保持驗收。
(原題為《廣佛肇高速公路公司違規傾倒百萬立方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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