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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泌陽一男子13年前持獵槍殺害3人,潛逃被抓一審判死刑
8月10日,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法院對被告人馬青付故意殺人案公開開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馬青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72年出生的馬青付是泌陽縣銅山鄉鄧莊村人。13年前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涉嫌持獵槍殺害三位村民被警方通緝,2019年9月被抓捕歸案。

代理律師周兆成與被害人家屬在法院門口合影。 受訪者供圖
一審判決書顯示,駐馬店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馬青付與被害人高青錄等人系同村人,曾因一塊坡地的承包經營權產生矛盾。2007年7月24日,馬青付的父親馬長謙攜帶一支單管獵槍、子彈數發,帶領馬青付、馬青貴、閆永政、李建忠前往爭議地點,與去栽樹苗的高青錄、高小立、高建等人相遇,雙方發生廝打。馬青付從父親手中奪過獵槍,朝天空鳴放一槍后,分別高建、高青錄、高小立各開一槍,致高小立當場死亡,高建、高青錄在送往醫院的搶救途中死亡。
案發后,馬青付外逃。該案另外4名被告人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其中馬長謙被判死緩,馬青貴等3人分別被判刑十二年、十一年。
這起3人死亡的命案發生13年后,2019年9月13日,潛逃的馬青付在廣東東莞被公安民警抓獲。
今年4月,駐馬店市檢察院對馬青付提起公訴。7月29日,駐馬店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
8月10日,駐馬店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該院認為,被告人馬青付的行為造成3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遂判處馬青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一審法院還判決馬青付與其他4名同案犯連帶賠償5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34萬余元。
當年被馬青付槍殺的3人,是村民常桂香的兩個兒子、一個孫子。在宣判這天,78歲的常桂香不顧病痛,坐輪椅趕到法庭旁聽。
據常桂香代理律師周兆成介紹,此案的被害人家屬對判決結果滿意,希望早日對被告人執行死刑。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馬青付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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