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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樂安在逃兇嫌刑釋不足3個月,兩次犯盜竊罪服刑逾15年

8月8日,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一男子入室殺人致2死1傷。事發后,當地警方懸賞5萬抓捕嫌犯,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樂安縣公安局8月8日發布的懸賞通告稱,經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現曾春亮在逃。
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證號362526197604020819,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新厚坊組49號1戶。
根據警方披露嫌犯曾春亮的戶籍地以及身份證等信息,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曾春亮曾因兩次犯盜竊罪被逮捕。
2013年3月27日,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對曾春亮等人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盜竊罪被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6月19日調至江西省監獄管理局服刑,2009年8月8日刑滿釋放。至此,曾春亮已服刑6年8個月。
時隔3年,2012年6月11日凌晨,曾春亮與同伙竊取一倉庫的總價值9萬余元的1186公斤銀焊,以7.8萬元價格銷贓。2013年3月27日,曾春亮因再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曾春亮的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
2017年6月12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曾春亮盜竊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其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完成勞動任務,本次考核期間獲得六個表揚。執行機關浙江省金華監獄于2017年5月24日提出減刑八個月建議,但因曾春亮尚未履行生效判決所判處的財產刑義務。最后綜合罪犯曾春亮犯罪的性質、情節、財產刑義務履行等情況,曾春亮獲減刑有期徒刑7個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2019年7月5日,執行機關浙江省金華監獄再次提出減刑有期徒刑八個月建議。同年8月26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考察罪犯曾春亮犯罪的性質、情節、原判刑罰、財產性判項義務履行情況及一貫表現等因素,對罪犯曾春亮作出不予減刑。
2020年5月12日,曾春亮刑滿釋放出獄。
僅僅3個月不到,曾春亮又成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并被警方懸賞通緝。
8月10日上午,遇害者家屬康女士向澎湃新聞介紹,7月22日,曾春亮第一次潛入家里,與其哥哥發生肢體沖突。事發后,他們于7月22日和23日分別報警。
康女士和其哥哥均強調,他們向警方報警時明確提到兇手具有危險性,反復強調擔心兇手再次作案,希望警方重視早日抓獲兇手。
家屬稱,8月8日早上7點,曾春亮再次潛入家中,他拿著錘子對其母親和熟睡中的父親行兇,致父母當場死亡。此外,7歲的外甥也不幸受傷,至今仍在醫院搶救。
對于遇害者家屬的說法,樂安縣公安局方面表示,警方22日接到家屬報警后,就已經立案調查,也開展了相關偵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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