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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靈等:建議積極推動中小銀行定增,探討外資入股的可能性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CWM50)近日由學術總顧問吳曉靈牽頭完成了《深化中小銀行改革,提升服務小微企業質效——當前中小銀行面臨的主要問題與對策建議》專題報告?,F將報告全文發布如下。
深化中小銀行改革提升服務小微企業質效 當前中小銀行面臨的主要問題與對策建議
課題報告牽頭人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學術總顧問 吳曉靈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推動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一定要讓中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明顯提高,一定要讓綜合融資成本明顯下降。5月27日,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發布了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多項涉及中小銀行和小微金融服務,旨在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和農信社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優化公司治理,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約束機制。6月1日,央行等八部委也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提出開展商業銀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環境和紀律約束機制。6月17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提出要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督促銀行完善內部考核激勵機制,提升普惠金融在考核中的權重;加大不良貸款核銷處置力度;嚴禁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切實做到市場主體實際融資成本明顯下降、貸款難度進一步降低。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課題組組織專題調研,剖析中小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中小銀行的主要訴求,并就深化中小銀行改革、提升服務小微企業質效提出政策建議。
一、中小銀行在小微金融服務領域面臨的主要困難
(一)中小銀行利潤空間受擠壓,經營風險上升
中小銀行經營范圍和產品線較為單一,非利息收入有限。向實體經濟讓利則限制了銀行的息差空間,比如地方法人銀行獲得再貸款后,執行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不得超過LPR+50BP,但由于小微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差、現金流緊張,違約風險高,中小銀行的利潤可能無法覆蓋風險。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實現凈利潤6001億元,同比增長5%,但盈利增長主要集中于大中型銀行,中小銀行的利潤同比為負增長。
當前銀行業吸收了實體經濟的大量經營風險。由于無本續貸、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的實施,大量不良風險暴露被推遲,再加之信用貸款增多,銀行在疫后的金融風險將加大。待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后,許多貸款將變成實實在在的不良貸款,將導致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和資本消耗壓力增大。
同時,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大范圍實施可能導致部分銀行在一年內沒有現金流入。盡管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對地方法人銀行給予其辦理的延期還本普惠小微貸款本金的1%作為激勵,但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依然可能惡化。
(二)適格的小微企業客戶不足,市場競爭激烈
在部分地區,中小銀行面臨合適的小微企業服務對象不足的問題。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地區在治理“散亂污”企業的過程中,大量小微企業被關停、取締,導致該區域內小微客戶數量嚴重不足;二是部分地區的企業以產業鏈上的大型龍頭企業為主,雖然整個產業鏈上存在小微企業,但主要都在縣域范圍以外,而農信系統的中小銀行面臨著貸款不出縣的經營范圍限制;三是部分中小銀行金融科技建設較為落后,缺乏有效識別適格小微客戶和精準營銷的能力;四是大型商業銀行為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40%”的要求,下沉客戶群體,利用資金價格較低的優勢與中小銀行展開競爭。
(三)中小銀行資本不足問題較普遍,資本補充較困難
中小銀行的盈利能力相對較差,通過利潤積累實現內源性資本補充比較困難。
從外源融資來看,上市銀行和非上市銀行資本補充的工具和渠道有較大不同,非上市銀行補充資本的渠道相對更加受限。中小銀行的資本補充途徑,尤其是未上市的中小銀行,有很大的限制。
股東投資中小銀行的意愿相對不足。第一,銀行(尤其是國有屬性的銀行)在增資擴股時,入股價不能低于每股凈資產,否則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但當前上市銀行的PB(市凈率)普遍低于1,也就是說資本市場認為銀行的價值低于其凈資產。因此股東不愿意以每股凈資產的價格增資。第二,國有企業都有主責主業,金融屬于非主業,目前國有企業進行非主業投資受到各方面的制約和限制。第三,由于股比受到限制,商業銀行的股東權利有限,既無法影響商業銀行的投資決策,也不能推薦高管人員。商業銀行經營狀況主要取決于銀行的經營班子、董事會是否勤勉盡職,股東的存在感較低。
股東缺乏出資能力或符合要求的潛在股東較少。目前部分中小股東缺乏持續的出資能力,主要股東雖然愿意承擔起增資責任,但是又面臨股權比例限制。如果新進的股東比照發起股東的資質要求,短期內也比較難找到符合要求的對象。例如,對于民營銀行而言,股東必須是純民營企業。但今年大部分民營企業普遍自身融資都比較困難,此時讓民營企業出資數億元投入一家銀行,且5年內不得分紅,不得獲得任何形式的關聯貸款,是比較困難的。
(四)小微企業數據獲得成本較高,數據來源不足
開展小微金融服務,必須依靠大數據和金融科技。在數據來源方面,大行相對中小銀行更有優勢。小微企業的數據獲得成本較高,可能達到整個貸款的0.5%-1%,從而提高了貸款成本。
現在全國不少的地方政府都在搭建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整合政府采集到的公允的、公開的、多維度的大數據,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評價,提高征信的公信力,使之成為銀行風控可以采信的基礎,且所有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獲得和使用這些征信數據,對中小企業進行精準服務。但是,在平臺建設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第一,缺乏頂層設計,平臺建設由各地方政府主導,規則不統一,信息割裂;第二,數據整合的程度不一,各個政府部門的信息孤島現象較普遍,金融、工商稅務、市場監管、社保、海關等部門的信息未能有效整合,小微企業的一些非信貸信息的可讀性比較低,缺乏深入挖掘和標準化處理;第三,底層數據獲取困難,有的金融服務平臺會根據自身建立的風控模型給銀行一個企業評分,具體的企業數據銀行還是無法獲得。
二、中小銀行開展小微金融服務的主要訴求
(一)監管為中小銀行補充資本提供便利的條件
提高資本補充工具的審批效率。市場發行窗口轉瞬即逝,審批流程過長,可能使得中小銀行在發行優先股、永續債、二級資本債等工具補充資本的過程中,喪失最佳的市場機會和時間窗口。因此,中小銀行希望降低二級資本債、永續債等工具的審批難度,簡化審批流程。
放寬中小金融機構補充二級資本或其他一級資本的條件,放寬對投資者的限制,提高永續債的流動性。
創新補充資本的渠道,比如一些非上市的可轉債、一些轉股型的二級資本債都可以進行探討。
對于股東入股,目前在資金來源、企業性質、財務指標等方面的要求比較嚴格,部分中小銀行提出,對于新進的股東能否適時適當地放開股東注冊地的限制,擴大投資者的來源。部分民營銀行提出,希望能夠在嚴格公司治理的前提下,比照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權結構要求,適當地放寬對民營銀行主要股東持股比例的限制。
(二)對中小銀行實施差異化、逆周期監管
在經濟下行時期,希望對中小銀行實施差異化、逆周期的監管,適度放松資本充足率的約束,根據經濟運行情況給予更高的容忍度,比如只需要達到《巴塞爾協議III》的下限而非上限。
此外,有中小銀行提出,在支持制造業、實體經濟和普惠小微的資本消耗方面是否可以有階段性的政策優惠,通過階段性地降低這類業務的風險資本占用比例,減緩資本消耗和補充資本的壓力。
中小銀行內部也需要進行差異化監管。對于經營規范和公司治理水平較高的銀行,在股東的持股比例、股東資格等方面希望和表現較差的銀行有所差異。對公司治理規范、差異化經營比較突出、具有一定核心競爭力的中小銀行,希望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比如加快推進上市、豐富資本的補充渠道等,進而產生示范導向作用。
(三)對中小銀行的業務創新給予適當的鼓勵和包容
部分中小銀行提出,希望在創新業務的流程方面給予更大的容忍度,比如:對于開展供應鏈金融可能涉及的網上異地開戶問題是否可以放寬相關方面的限制,或者給予省一級監管部門更大的權限;互聯網銀行由于沒有網點,主要是在線上開立二類戶為主賬戶,在服務功能上受到很多限制,是否可以放開互聯網銀行線上開立賬戶的一些條件的限制,增強互聯網銀行賬戶服務的功能。
(四)獲得平等的金融公共基礎設施準入待遇
以普惠金融所需的大數據為例,可能出于信息安全的考慮,目前民營銀行在小微企業的政府信息共享方面比較滯后。部分銀行反映,希望可以獲得底層數據,以便追蹤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相關數據的變化,便于開展貸后管理;對于一些新生代企業,也可以分析其發展過程,適時介入提供融資。
(五)提高對中小銀行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的容忍度
負債是中小銀行的短板,中小銀行的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對于中小銀行來說,數據的獲取和客戶的獲取更多需要依賴外部機構(比如助貸機構),需要向這些機構支付費用,因此數據成本和獲客成本較高。此外,中小銀行和大型國有銀行相比,獲客的層級相對更偏下沉,這部分客戶的風險相對較大,因此風險成本也相對更高。為維持一定的利差空間,中小銀行的貸款利率需要比大行更高一些。
(六)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率的容忍度,拓寬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渠道
小微企業的違約風險相對較高,對于主業集中于小微企業貸款的銀行而言,不良率水平往往更高,這是市場的一般規律。如果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執行和大型企業貸款同樣的要求,銀行就會出現“惜貸”“慎貸”等情況。因而需要進一步提高監管對普惠金融的風險容忍度。
大中型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處置的手段較多,包括資產證券化、組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試點等,而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渠道相對有限。建議進一步拓寬中小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通道,如指導中小銀行以市場化的方式有序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幫助中小銀行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三、深化中小銀行改革、提升服務小微企業質效的政策建議
(一)從戰略上明確中小銀行服務小微的重要地位,對中小銀行提供更大支持
中小銀行在支持小微、穩定就業、保民生中占據重要地位,幾千家中小銀行吸收了幾千萬家小微企業的風險,因此中小銀行也是需要被留下的“青山”。
一是要維護中小銀行流動性,便利中小銀行融資。要強化貨幣政策的逆周期調節和結構調節功能,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防止中小銀行因貸款延期還本付息造成現金流斷裂。
二是要暢通流動性傳導渠道,貨幣政策工具更加直接通達中小銀行。目前央行的很多貨幣政策工具主要對手方是大中型銀行,中小銀行成為了貨幣政策工具的下游,融資難度和融資成本較高,建議未來可探索貨幣政策工具更多地直接向中小銀行開放。
三是推動小微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為中小銀行拓展便利化的融資工具。
四是支持中小銀行發行永續債、紓困專項債等。從稅收方面階段性地給予中小銀行一定的減免,專項減免節省的稅收,可以用于處置不良或者是補充撥備。
五是延長普惠小微貸款支持政策的期限。央行推出了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以及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兩項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政策工具,有利于緩解中小銀行的不良壓力和資金壓力。建議政策工具的期限不要定為一年,因為未來疫情的演化仍存在不確定性,希望能延長期限,給市場一個更穩定的預期。
六是探討小微貸款風險出表或風險共擔機制,發揮地方政策性擔保機構的作用,降低反擔保的要求,及時履行代償責任和首次貸款的支持,提高擔保的放大倍數,并且降低擔保費率。對于地方政策性擔保機構持續的資金來源,也需要有明確的安排。
七是允許中小銀行在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方面與大行有所差異。從小微企業的角度看,首先關心的是融資“難不難”,也就是貸款的獲得感,即如何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或者不需要其他代價從銀行獲得融資,能否憑借自身信用而非抵押就可以獲得貸款。從市場化的角度看,應該遵循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刂瀑J款利率的上限,既不利于小微企業獲得貸款,也不利于中小銀行的健康發展,因為銀行不愿意以低息給高風險企業放款,為了解決融資貴反而可能會加劇融資難。
八是改進銀行考核辦法,提高銀行自主權。現在過多的、過細的、分類的比例考核,影響了銀行經營自主權,而且還會產生很多的扭曲行為,導致政策執行效果不佳。
(二)建立內外部激勵機制,約束中小銀行立足本職
中小銀行要明確自身定位,立足基層,服務中小微企業,服務民營企業,服務縣域經濟,服務三農,不能盲目追求資產規模的擴張、經營地域的擴張,而是要不斷提高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不管是在業務上還是在組織體系和資源安排上,都要向小微傾斜。可以通過單列小微信貸計劃,增加業務專項費用,酌情下放審批權限。
要利用好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建立差異化的、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鼓勵中小銀行支持小微企業。
從內部看,要降低小微金融從業人員的利潤指標考核權重,增加小微客戶服務情況考核權重。在盡職免責方面做進一步優化,要厘清盡職免責的認定標準,防止過度追責,免除相關業務人員的后顧之憂。在分支行行長和領導班子考核中增加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考核權重,提高分支行和業務人員積極性。
從外部看,要完善外部政策環境和激勵措施,引導中小銀行向小微領域傾斜。在金融監管方面,要優化監管政策外部激勵,修改商業銀行貸款應當提供擔保的規定,開展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監管評價,進一步放寬普惠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在金融機構績效考核方面,要弱化國有金融企業績效考核中對利潤增長的要求,將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企業貸款情況掛鉤。在財稅支持方面,要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稅收優惠和獎補的措施,力爭做到應享盡享。
(三)提高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工具的審批效率,創新資本補充工具
要將補充資本和厘清資本不足的原因結合起來。盲目補資本的窟窿,可能會出現逆向選擇。如果銀行經營效益好、風控完善有效、盈利能力強,一般外源性補充資本的壓力就小。反之,如果銀行業務規模擴張過快,或者盈利能力差甚至虧損,可能就會存在資本不足的問題。因此,支持銀行合理補充資本不能變成了“獎勵壞學生”。一方面,要支持銀行合理補充資本以更好地服務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另一方面,要督促需要補充資本的中小銀行合理設定發展戰略,不能盲目追求規模的過快增長,而是要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水平,監管部門可以在中小銀行發行資本補充工具后進行一些專項的輔導和監管。
簡化二級資本債、永續債等資本補充工具審批程序,縮短審批的時間,或者探討是否可以更多地采用備案制。研究改革金融債管理制度,簡化銀行發行金融債的審批程序,提升金融債發行的便利性,引導中小銀行更多發行長期限的金融債。
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在符合《巴塞爾協議III》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創新一些更符合我國中小銀行實際的資本補充工具。
股東增資依然是中小銀行補充核心一級資本的首要渠道。建議積極推動中小銀行定向增發,引進戰略投資者,深化混改,探討外資入股的可能性。放寬中小金融機構股東條件,拓展股東類型,比如吸引私募股權基金入股中小銀行等。與此同時,也要加強監管,防范出現股東資質不合格、股東掏空商業銀行等問題。從國內外的經驗教訓來看,許多出現重大風險的商業銀行,往往都是因為股東大量關聯交易、掏空銀行資金或者內部人控制。
(四)增強中小銀行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服務小微的能力
1、對大數據治理進行頂層設計,建立統一的小微企業信息服務平臺
今年圍繞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央出臺了很多金融支持政策,不可避免面臨兩個問題:一是如何從大量的企業之中甄別出需要支持的對象;二是如何實現高效的銀企對接。我們認為,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金融部門現有的數據庫的作用,同時要建立征信平臺和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對企業進行精準畫像。
建議從頂層上對大數據治理進行設計,充分地利用政府的大數據資源,幫助中小銀行精準獲客,精準地進行風控。建議央行作為征信管理的權威部門,圍繞大數據征信對當前大數據共享方面的一些政策和實踐進行自上而下的統籌推進,避免出現政出多門、缺乏協同的不利局面。通過央行牽頭把金融、工商、稅務、水電繳費、市場監管、社保、海關等方面的大數據統籌起來,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小微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并對各類型銀行提供平等的準入機會,將能大大地降低數據成本。
2、支持中小銀行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和研發
為適應普惠金融發展需要,中小銀行要加大金融科技投入,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風險定價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貸審批發放流程,完善營銷系統、審批風控系統、風險預警系統、智能催收系統。
中小銀行利潤較少,對科技開發的費用承擔能力比較弱,對于其科技研發支出,可以考慮給予財稅支持,比如提高研發費用的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支持中小銀行加大科技投入。
3、對商業銀行和數據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進行規范和支持
中小銀行利用從第三方獲得的數據來補充內部數據,對其開展業務會有很大幫助。數據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作為銀行和企業的中介,能夠真正地走進小微企業,幫助銀行更好地了解小微企業,從而更好地把銀行和中小微企業連接起來。
第三方大數據公司的行為數據能夠成為銀行進行風控和營銷的輔助信息。要把數據公司與商業銀行合作為銀行風控提供數據服務,和無證違規開展征信業務區分開來,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在保護個人數據隱私的前提下,這些市場化的數據公司可以成為銀行風險控制信息的提供商,更好地為中小銀行提供信息服務,幫助中小銀行獲客和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對于數據公司和中小銀行的合作應該進行規范,防止數據公司越界開展征信業務,同時不要阻止二者的正常合作。
要支持中小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借助大型科技公司的場景和客戶優勢為中小銀行提供更多的獲客渠道。銀行通過對接金融科技公司不同的技術特長,可以更好地開展對于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要加強對于這類業務的行為監管,防止銀行放松風控要求或將風控環節完全外包給金融科技公司,注意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要防止金融科技公司無牌照經營征信業務等。
(五)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完善治理體系,提高內控水平,增強風控和盈利能力
部分中小銀行治理體系和內控體系不夠健全,存在股東大量關聯交易掏空銀行資金或內部人控制導致風控審批制度形同虛設的風險,這是當前中小銀行治理和經營中最重要的風險來源。國內出現問題的銀行基本都存在這種現象。以包商銀行為例,包商銀行的大股東是明天集團,該集團合計持有包商銀行89%的股權,由于包商銀行的大量資金被大股東違法違規占用,形成逾期,長期難以歸還,導致包商銀行出現嚴重的信用危機,觸發了法定的接管條件被依法接管。錦州銀行的情況也與此類似。作為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之一的恒豐銀行,則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問題。
如果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體系不完善,不能有效地約束股東和管理層的行為,風險管理等制度失靈,淪為大股東的提款機或高管層的謀利工具,那么即使通過補充資本等方式暫時解決了銀行的財務問題,也不能化解銀行治理和經營中的根本性風險,治標不治本,難以持續。
1、將政府注資與銀行改革結合起來
由于大部分中小銀行背后的大股東是政府,可以由政府發行一部分地方債,專門用于一些中小銀行的資本補充。根據最新消息,監管部門擬從今年的專項債額度中劃出2000億用于注資中小銀行。我們認為,政府要將注資補充銀行核心資本當作銀行改革的一個契機,在補充資本的同時化解存量風險,解決銀行治理體系問題,把部分銀行的治理架構重新理順。
2、優化中小銀行的內部控制體系
中小銀行的內控環境和大銀行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金融人才也比較匱乏,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中小銀行自身的培訓的師資力量也比較弱,建議在中小銀行的各級管理人員培訓方面創造一定條件,搭建教育培訓平臺,提高中小銀行管理團隊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
3、對中小銀行進行整合,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中小銀行的經營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地區中小銀行數量較多,競爭比較激烈。對于一些服務能力差、經營風險高的銀行,可以探索通過合并、并購等方式進行整合,以提升中小銀行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
對中小銀行而言,也需要效仿大行,對于此次疫情對銀行資產負債表的沖擊,進行前瞻性的壓力測試并制定應對預案。
(六)加強大行和中小銀行的合作,各展所長
當大行直接開展小微業務時,不可避免地與中小銀行進行競爭。由于大行擁有渠道優勢、資金成本優勢、信譽度優勢等,導致中小銀行的許多優質客戶轉移到了大行,加劇了中小銀行的市場競爭壓力。我們認為,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中小銀行可以作為直接服務小微企業的排頭兵,而大銀行應該跟中小銀行更好地進行合作。
首先,大行可以投資中小銀行,中小銀行則發揮小而精的優勢,深耕本地小微業務,典型案例如交通銀行投資常熟農商行。大行投資中小銀行以后,可以派出高級管理人員指導中小銀行做好風控和業務,發揮其在人才和風險管理方面的優勢,也避免了和中小銀行搶奪市場、搶奪客戶。
第二,大行籌集資金的成本比較低,在同業業務方面,可以成為中小銀行的資金批發行,為中小銀行提供資金支持。具體方式可以包括在市場上認購中小銀行發行的債券,開展小微轉貸款的合作,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等等。根據最新消息,國開行和進出口銀行新增1000多億元轉貸款規模,主要提供給中小銀行,特別是互聯網銀行,這有利于降低中小銀行的融資成本,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當然,在此過程中需要警惕同業套利、資金空轉等資金“脫實向虛”的風險,保證資金真正用于服務實體經濟。
第三,鼓勵大型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與中小銀行、民營銀行在小微客戶的共享、風控交流方面進一步開展合作。
為鼓勵大中小銀行的合作,需要同步調整對大型銀行的普惠小微金融業務的考核方式。如果大行支持了中小銀行,通過中小銀行服務小微企業,也應計入大行的業績,這樣才能激發大行與中小銀行合作的動力。
(七)鼓勵中小銀行創新業務模式,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模式多樣化
加大政銀企合作,發展訂單貸。特別是對于當前的外貿企業,如果能夠拿到訂單,可以探索在政策性擔保公司的支持下,加快貸款審批進度,支持外貿企業進行訂單生產。
發展應收賬款抵押貸款,如確權貸。許多小微企業資金緊張的原因,不是缺少貸款,而是因為被拖欠應收款。解決大企業、政府部門拖欠小企業賬款的問題有利于緩解小微企業現金流狀況。今年由于疫情發生,許多企業的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有的地區建立了確權中心,根據小微企業提供的政府采購合同,給小微企業提供確權證明,小微企業可以憑借確權證明向銀行申請確權貸。如果小微企業無法償還貸款,銀行可以根據確權證明,向相關的政府部門或者企業進行追索。
(八)提高小微金融政策支持的覆蓋面和精準度
要更加精準地支持中小銀行服務小微企業,使政策更加精準地達到滴灌效果。有調研數據指出,截至3月30日,對于央行給予的第二批次5000億再貼現再貸款,銀行已對應發放貸款2700多億,貸款戶數是35.14萬,在全部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只占0.4%,覆蓋面不足。此外,還有部分貸款僅是借著抗疫的名義,但并沒有真正地把貸款用到小微企業紓困當中。
拓寬小微金融服務和獎勵支持的覆蓋面。我們調研發現,許多個體工商戶實際開展了經營活動,但沒有申請營業執照,因而不能計入小微企業貸款范圍,比如中國有超過2000萬的卡車司機、大量的網約車司機以及路邊攤販。對于這部分人群,應當探索制定合適的標準將其納入小微貸款的服務對象。
目前對小微企業主的貸款沒有納入到政府和財政稅收的支持范圍,但是在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小微企業貸款的統計中,將小微企業主的貸款計入了小微企業貸款。建議政府對小微貸款的風險支持補償體系能與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政策保持一致性。
(九)對部分媒體針對中小銀行的“污名化”行為進行整治
從包商銀行事件后,市場上對中小銀行“妖魔化”的輿論較多,對中小銀行進行夸張的負面宣傳,誤導市場認知,導致部分中小銀行(比如東北地區的銀行)在金融市場上展業困難、融資成本上升,影響中小銀行的正常經營。建議監管部門對市場上的不實輿論進行管理,維護中小銀行的美譽度,同時完善對商業銀行的評價體系,利用公開透明的評價指標穩定市場預期,推動市場對中小銀行形成理性的評價。(完)
附錄:課題參與人
課題牽頭人
吳曉靈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學術總顧問
專家學者
紀 敏 CWM50學術成員、人民銀行參事室主任
陳道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所長
胡 濱 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長
郭田勇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
曾 剛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
鄧海清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高級研究員
參與機構
蘇州銀行、吉林銀行、廊坊銀行、哈爾濱銀行、邯鄲銀行、湖州銀行、營口沿海銀行、蘇州農商銀行、天津濱海農商行、蘇寧銀行、網商銀行、新網銀行、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國電資本
報告執筆
鄧海清;汪術勤
課題組秘書處
負責人 劉喜元
學術秘書 汪術勤
綜合秘書 賈輝 宋爽
(原題為《吳曉靈牽頭CWM50專題報告| 當前中小銀行面臨的主要問題與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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