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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一通訊運營商被查:為商家篩選客戶并發送營銷短信獲利
澎湃新聞記者 陸玫 通訊員 市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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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管局7月28日公布該省“亮劍2020”保護重點領域消費安全綜合執法行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通訊運營商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
據通報,溫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溫州市某通訊運營商立案調查。在經營中,該運營商對用戶個人信息及其日常活動軌跡進行數據記錄,根據用戶年齡、居住區域、常出現的商圈、消費能力等進行客戶畫像,按不同標簽分類、存儲數據。今年2月,溫州某商業綜合體聯系該運營商,希望借助其大數據技術,分析獲得一批精準目標客戶并向上述客戶發送營銷短信。該運營商通過數據分析,采取“組合標簽”匹配用戶的方法,在其公司大數據庫中為某商業綜合體篩選目標客戶35500個,3月4日在未經目標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向目標客戶發送商業信息,非法獲利4970元。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該運營商的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或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信息”的規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獲悉,市場監督部門正對該案進行進一步調查。
責任編輯:張軍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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