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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證綜指要變了!
看了30年的上證綜指,要變了!7月22日,經過修訂的“上證綜指2.0”將閃亮登場。
據悉,新修訂的上證綜指編制方案主要涉及三方面:剔除風險警示股票、延長新股計入指數時間、納入科創板上市證券。
業內人士指出,指數編制修訂方案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的市場代表性與穩定性,使上證綜合指數更加準確表征上海市場整體表現,更加充分反映上海市場結構變化,為投資者觀測市場運行、進行財富管理提供更理想的標尺。
三方面修訂改善指數失真
據上交所此前公告,經研究,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修訂上證綜合指數的編制方案。
修訂后的上證綜指將從三個方面改善指數失真現象。
一、剔除風險警示股票
指數樣本被實施風險警示的,從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的證券,從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計入指數。
上交所此前表示,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了風險警示制度,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存在較高風險,基本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投資價值受到影響,難以代表上市公司主流情況。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有利于上證綜合指數更好發揮投資功能,更好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總體表現。
而且,諸多國際主要綜合指數樣本范圍只包括市場絕大多數股票,如納斯達克綜合指數剔除納斯達克市場作為第二上市地的股票,STOXX歐洲全市場指數、恒生綜合指數只涵蓋市場市值95%的股票。截至5月底,上證綜合指數樣本中包含85只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合計權重0.6%。因此,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不會影響其綜合指數定位。
二、延長新股計入指數時間
日均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前10位的新上市證券,于上市滿三個月后計入指數,其他新上市證券于上市滿一年后計入指數。
國際代表性指數通常根據所在國家和地區市場特點,設定新股計入指數時間。一般而言,新股需經歷充分的市場定價博弈之后才被賦予計入指數的資格。同時,為保持指數的市場代表性,部分代表性指數會設定大市值新股的快速計入機制。
當前A股市場新股上市初期存在“連續漲停”及高波動現象。2010年至2019年,滬市新股1年內平均收益波動率約為同期上證綜合指數的2.9倍,計入高波動新股不利于上證綜合指數的穩定。
因此,將新股計入上證綜合指數的時間延遲至上市1年后。考慮到大市值新股價格穩定所需時間總體短于小市值新股,為保持上證綜合指數的良好代表性,對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滬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實行上市滿3個月后計入。
三、納入科創板上市證券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紅籌企業發行的存托憑證、科創板上市證券將依據修訂后的編制方案計入上證綜合指數。
一般而言,證券市場新板塊上市的證券通常需經一段時期跟蹤評估后才會考慮計入市場代表性指數。自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創板證券上市至今,上交所已持續跟蹤評估近一年時間,科創板整體運行平穩。科創板已成為滬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創板證券計入上證綜合指數的必要性日益凸顯。
此外,科創板上市公司涵蓋諸多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證券的計入不僅可提高上證綜合指數的市場代表性,也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中科創型新興產業上市公司的占比,使上證綜合指數更好反映滬市結構變化。
考慮到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涉及新股計入時間的調整,科創板證券按照修訂后的規則納入上證綜合指數,有利于保障上證綜合指數規則的穩定性與連續性。
立足境內市場發展實際
談及此次修訂的背景和原因,上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社會各界對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修訂多有呼聲,類似“上證綜合指數失真”“未能充分反映市場結構變化”等意見頻頻出現。
為充分響應市場呼聲,進一步提高指數編制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更加準確表征上海市場整體表現,上交所、中證指數公司在充分聽取市場意見、研究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變化、借鑒指數編制國際經驗基礎上,一直研究并慎重啟動了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修訂工作。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此前也表示,本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借鑒國際代表性指數編制調整的做法,擬采用無縫銜接的方式進行,即指數編制方案變更生效日點位與前一交易日點位無縫銜接,生效日實時點位基于前一交易日收盤點位及樣本股當日漲跌幅計算。因此,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不會影響上證綜合指數的連續性,不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
更加客觀反映上市公司總體表現
中信建投首席經濟學家張岸元表示,本次上證指數編制方案的調整,充分借鑒了國際代表性指數的做法,延長了高市值權重股和其他新股上市后計入指數的時間,有利于平滑新上市股票價格劇烈波動對指數的干擾,提高了上證綜指的代表性和穩定性。另一方面,修訂后的方案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也將有利于上證綜合指數更好發揮投資功能,更客觀地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總體表現。
張岸元還表示,將科創板上市股票與紅籌企業發行的存托憑證納入上證核心成分指數樣本,也將進一步提高上證綜指的市場代表性和成分多樣性,更好地反映滬市結構變化。若考慮到部分中概股在港股二次上市利好,也將有助于海內外投資者分享我國本土及海外上市的科技創新型企業高速成長的紅利,更加貼合我國經濟中高速成長的表現。
光大證券金融工程團隊認為,此次修訂在“剔除劣幣”的同時,引入更完善的成分股臨時調整機制,并納入科創板股票,更能反映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價特征。同時,目前跟蹤上證綜指的產品并不多,規模有限,通過數據測算,光大證券金融工程團隊認為被動資金部分對成分股的沖擊較小,因此此次指數編制方案的調整并不會給市場帶來沖擊或者不利的影響,更多是促進市場穩定發展的結果。
(原題為《明天,上證綜指要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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