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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男子暴力抗捕持刀刺死輔警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獲死刑
貴陽廣播電視臺微信號“知知貴陽”7月9日消息,2019年9月,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一名輔警在制止犯罪嫌疑人盜竊的過程中,卻被對方刺死。今天上午,貴陽市中級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郭斌斌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情回顧
2020年6月3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
2019年9月29日3時許,被告人郭斌斌、劉某(另案處理)、劉某(另案處理)經預謀后,駕駛兩輛二輪摩托車來到貴陽市烏當區東風鎮一公司盜竊電纜線,正在此地附近巡邏的輔警楊某某和金某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現場,發現了正在實施盜竊的被告人郭斌斌等三人。
公訴人:楊某某、金某立即對其實施抓捕,三名被告人分散逃竄,在楊某某單獨追捕郭斌斌的過程中,郭斌斌手持一把折疊刀抗拒抓捕,并對被害人楊某某胸部、頭面部等部位進行多次捅殺,直至楊某某無力追捕后逃跑。
當天6點20分左右,被害人楊某某被發現時已死亡。當晚8點左右許,公安人員在修文縣小箐鄉貴畢公路橋下將被告人郭斌斌抓捕歸案。
另查明,2019年7月份至9月,被告人郭斌斌伙同他人等人經預謀后,多次盜竊摩托車、電纜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五萬余元。
另外,被告人郭斌斌在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郭斌斌表示,在2019年9月29日案發前,他就購買了三把折疊刀分發給兩名同案,當天,他們幾人盜竊電纜時被發現,在被害人追捕自己時,他拿出折疊刀向對方捅刺過去。
(原題為《死刑!貴陽男子暴力抗捕持刀刺死輔警案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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