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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漣源政協原主席賀順清被判8年:受賄并助黑老大稱霸一方

7月2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湖南省高院獲悉,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的湖南漣源市政協原主席賀順清被判8年。6月30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此案。
對于這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典型案件,湖南省紀委曾通報稱,1998年至2018年,在長達20年的時間內,賀順清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漣源市涉黑犯罪組織首要分子李軍耀排除異己、承攬項目、聚斂巨額財富、開脫法紀責任,使李軍耀長期橫行漣源橋頭河鎮,稱霸一方。
兩官員當“黑老大”保護傘被判
2018年4月,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婁底、漣源兩級紀委、公安聯合行動,打掉盤踞漣源橋頭河鎮的李軍耀等涉黑犯罪團伙,漣源市政協原主席賀順清涉黑問題隨之浮出水面。2018年9月,賀順清接受審查調查。
2019年8月,湖南省紀委曾通報賀順清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相關情況:1998年至2018年,賀順清在擔任婁底漣源市古塘鄉黨委書記,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市委辦主任、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政協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涉黑犯罪組織首要分子李軍耀排除異己、承攬項目、聚斂巨額財富、開脫法紀責任,充當“保護傘”,使李軍耀長期橫行橋頭河鎮,稱霸一方。
婁底冷水江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賀順清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包、人事調整、干部提拔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單位及他人人民幣、港幣、名牌手表等財物價值合計280余萬元,并充當以李軍耀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賀順清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澎湃新聞獲悉,同時宣判的還有漣源市斗笠山鎮原黨委書記肖俊受賄案。
法院查明,被告人肖俊在擔任漣源市橋頭河鎮鎮長、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收受李軍耀及其他工作對象價值合計50余萬元財物,并充當以李軍耀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肖俊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涉黑組織同日被判,涉罪案50余起
與賀順清、肖俊同日被判的,還有他們曾經庇護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據婁底中院披露,6月30日上午,婁星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軍耀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集中公開宣判。被告人李軍耀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偽造身份證件罪、偽造公司印章罪、串通投標罪、行賄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軍耀在任橋頭河鎮企業辦主任和橋建公司經理等職務期間,通過拉攏腐蝕、豢養親信、招攬社會閑散人員、威脅等方式把控企業辦與橋建公司,逐步形成了以橋建公司為依托,以李軍耀為組織者,以李映兵、李賀、李令、李莉明為積極參加者,以李建華、李鐘賢等8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分級管理,結構穩定,通過非法手段謀取私利,并通過滋擾、哄鬧、持械威脅等行為排除異己、培植勢力,形成“以商養黑”、“以黑護商”模式,使其他群眾、企業對其產生畏懼心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軍耀帶領其他被告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計50余起,嚴重破壞了橋頭河區域的經濟及社會生活秩序。
除李軍耀外,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3至10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澎湃新聞從湖南省高院獲悉,從6月29日到6月30日,湖南省高院組織全省53家法院集中宣判黑惡犯罪案件101件,包含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3件,省級掛牌督辦案件7件。此次集中宣判之后,共有744人獲刑,一批黑惡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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