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前女友要嫁“拆二代”,男子殺人焚尸被檢方建議判處死刑
張佳曾經告訴朋友,前男友劉超愿意為了她去搶劫。她萬萬沒想到,自己會慘遭前男友殺害并焚尸,而案發前不久她還說要和現任男友結婚生子。
2020 年 6 月 30 日下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庭審,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為由對劉超提起公訴,而張佳的父母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因為買房的分歧,和前女友分手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劉超是 1990 年 11 月 9 日出生,本科和研究生都是在南昌上的。在研究生期間,他和同學張佳談戀愛。劉超說:" 上學時我是班長,她也是班干部。我們在一起 5 年,中間分手過一次,是她提的,后來她又來找我和好。"

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合影
研究生畢業后,劉超在杭州一家電子商務公司做渠道經理,而張佳在南京的一家醫藥公司工作。因為買房的問題,張佳的家人不同意兩人結婚。劉超說:" 我以為在南京買房,付個首付 100 萬左右就可以,但她家人希望我全款買房。" 而劉超的家人也表示,張佳要求在南京買套房,劉超壓力很大,這些年他賺的錢都花在了女朋友身上。

作案工具
為了買房,劉超還動過搶劫的念頭。2019 年下半年,劉超在網上買了尖刀和假發,他和張佳說要去銀行搶劫 300 萬,這樣她的家人就可以同意他們一起了。張佳還把這件事告訴了自己的朋友,沒料想這把尖刀成為后來命案的作案工具。
前女友準備和 " 拆二代 " 結婚
2019 年底張佳提出分手。張佳的姐姐表示,張佳于 2019 年 12 月又談了個對象,家人都很滿意。這個對象是家中獨子,是個“拆二代”,家里好幾套房。張佳和他已經準備要結婚了。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20 年 1 月 10 日下午 6 點,劉超攜帶尖刀從杭州來南京找張佳,但張佳并不在她的住處。因為沒見到張佳,劉超去外面賓館住宿。第二天早上,劉超再次帶尖刀來到張佳的住處。終于等來了張佳,劉超詢問她:" 昨天去哪里了?為什么一夜沒回來?"
兩人在門口發生爭執,劉超用刀割了張佳的手腕。這時一個鄰居阿姨路過,劉超讓她撥打 120,阿姨說自己沒帶手機出來,隨后向小區保安反映了情況。
殺害前女友,他還放火燒掉尸體
按照庭審中劉超的供述,之后他扶著張佳進了房間,把張佳安置在床上,而他用刀割了自己的手腕和頸部。對于這樣的行為,他認為是相約自殺," 她之前跟我說了好幾次說想去死,我們約好一起去死。"
這時保安過來了,敲門問:" 什么情況?" 劉超說:" 我們夫妻在吵架,沒事。" 而劉超的家人則收到他發來的消息,懷疑劉超可能和前女友自殺,迅速報警。警察打電話給張佳,劉超拿過張佳的手機撒謊說兩人在杭州,并不在南京。
很快,警察過來敲門,但劉超不肯開門。據劉超的供述,當時張佳說警察來就死不掉了,所以他用刀去刺了張佳。" 她讓我割的,她想死。我看張佳已經沒有呼吸了,于是我就去廚房點了火,引火在被子上。"
經鑒定,張佳符合遭銳器多次刺戳后動脈破裂大出血后死亡,死后遭焚尸。
庭審中的種種疑問


作案工具
對于劉超在庭審中的供述,法官和檢察官以及辯護人對他提出各種問題。
問:" 按照你的說法,你的傷比張佳嚴重,怎么你活動得比她多?" 劉超回答:" 她躺著不想動。"
問:" 據你所說,你砍自己的刀數比砍她的多,怎么她死了你沒死呢?" 劉超回答:" 對自己舍不得用力。"
問:" 如果你一心求死,往自己身上引火就行了,為什么把火引到床上?" 劉超回答:" 自己當時腦子沒法用。"
問:" 你是否愿意賠償張佳父母提出的民事賠償呢?" 面對這個問題,劉超隔了一會說 " 愿意 ",隨后扯到別的話題上去。
值得一提的是,現場的作案工具,并不止劉超帶來的尖刀,還有菜刀和水果刀。劉超說:" 我對她就用了一把刀,就是我帶的尖刀。對我自己用了 3 把刀。" 說起具體作案細節,劉超回復得結結巴巴,說了好幾次 " 我被問糊涂了 "。
檢方建議判處死刑
檢方發表公訴意見,劉超構成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建議判處死刑。劉超所謂 " 相約自殺 " 的說法,檢方認為沒有找到張佳想自殺的證據,她談了個男朋友,雙方很滿意,都談到結婚懷孕的問題。而在案發前一天晚上,張佳還在男友家過夜,并沒有想自殺的動機。
劉超在庭審現場痛哭,一遍遍說著 " 對不起 ",希望判他死刑立即執行。" 我爸爸很早就過世了,大學時每年寒暑假都在家幫媽媽干活,我平日里是個勤奮的人,現在這樣我已經無法面對所有人。"
因案情重大,本案并未當庭宣判。(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原題為:《悲劇!她正準備和現男友結婚生子,前男友帶刀趕來南京……》)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