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銀行職員騙儲戶百萬續:上級支行因未執行輪崗制度被罰30萬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多名居民近日反映,他們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牙克石免渡河分理處(以下簡稱“農行免渡河分理處”)柜臺買數百萬理財產品,被銀行職員欺騙,至今未要回一分錢。此后涉案的銀行職員被判15年,涉事銀行也被起訴即將開庭。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查詢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現,2020年1月9日,農行免渡河分理處的上級單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市支行(以下簡稱“農行牙克石支行”)因未嚴格執行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內控管理制度,被呼倫貝爾銀保監分局處罰30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2018年9月30日,農行免渡河分理處變更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免渡河支行” (以下簡稱“農行免渡河支行)。此前,農行免渡河分理處是農行牙克石支行基層網點之一。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牙克石市居民郭明(化名)于2018年5月22日、6月13日、7月3日、8月16日,在農行免渡河分理處認購理財產品共計200萬元,經辦人是農行免渡河分理處主任羅金國,投資理財業務憑證均蓋有中國農業銀行免渡河辦事處財務專用章。一年后合同到期,他卻被告知認購資金沒有入賬農行賬戶,不能歸還其本金與利息。
事發后,羅金國自首。2019年11月1日,經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開始,羅金國利用農行牙克石免渡河分理處主任、客戶經理(主任級)、免渡河支行行長的身份,在偽造的理財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上加蓋中國農業銀行免渡河辦事處財務專用章,騙取辦理理財的客戶資金,存入農業銀行其個人帳戶,由羅金國個人支配。郭明等6人共被騙取申購資金692萬元。最終,羅金國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但郭明等人一分錢都沒要回來。2020年1月,郭明等人分別起訴農行免渡河支行。原定6月18日在牙克石市法院開庭審理前述案,受疫情影響,開庭延期。
2019年6月10日,郭明等人向呼倫貝爾銀保監分局信訪部門反映前述相關情況。2020年6月23日,郭明代理律師李華向澎湃新聞提供一份《呼倫貝爾銀保監分局信訪答復意見書》(簡稱《意見書》)。該《意見書》稱,2019年6月10日,郭明等6人反映基層網點負責人超期未輪崗問題部分屬實。經核查,2011年1月5日至2014年12月17日,羅金國任農行免渡河分理處主任任期超期346天未輪崗,但信訪材料提及羅金國連續任職8年未輪崗情況不符。
此外,《意見書》中載明,郭明等人反映農行牙克石支行印章管理不到位,羅金國及其配偶朱某某職務安排未執行履職回避問題也屬實。
農行牙克石支行因未嚴格執行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內控管理制度被罰,是否與羅金國案有關?6月26日下午,澎湃新聞多次聯系農行牙克石支行,暫未確認。
澎湃新聞注意到,農行牙克石支行被呼倫貝爾銀保分局處罰兩個月后,3月11日,該行又作為“未嚴格執行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內控管理制度直接責任人”,被呼倫貝爾銀保監分局作出警告處理。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及其性質,賦予其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各個崗位應當有正式、成文的崗位職責說明和清晰的報告關系。關鍵崗位應當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員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