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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5年受理9466件行政案件,逾10%協調和解
6月18日,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通報成立五年以來行政案件跨區劃管轄改革探索實踐情況。通報顯示,截至2019年底,北京四中院共受理9466件行政案件,逾10%行政爭議通過協調和解方式解決。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4年12月30日,北京四中院依托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掛牌成立,成為全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自掛牌履職五年來,該院以集中管轄以區政府為被告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為基礎,初步構建起“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該院五年內共受理一審、二審行政案件9466件,審結9342件。其中,2015年,受理以區縣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1397件,占受理案件總數的73.8%;2016年,受理一審行政案件2893件,同比上升107.09%;2017年,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722件,同比下降40.5%;2018年,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686件,同比下降2.1%;2019年,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749件,同比上升3.7%。
“長期以來,諸如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食品、藥品、城建、環保等涉民生案件在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的占比一直很高。”北京四中院副院長程琥表示,該院通過依法穩妥審理一大批涉民生的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征地拆遷案件,將服務保障民生貫穿于審判的整個環節。在嚴格司法審查基礎上,摒棄就案辦案、機械辦案思維,將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貫穿于審判全過程,近5年來釋法說理達5萬余人次,有超過10%的案件通過協調和解方式解決,出現了“三降一升”,即實現行政案件上訴率、改判發回率、申訴率下降,服判息訴率上升的良好發展勢頭。
在倒逼政府依法行政上,北京四中院堅持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對于依法應當撤銷的要堅決判決撤銷,監督、糾正違法行政行為。通報顯示,五年以來行政機關敗訴案件占實體判決案件比例波動從2015年的25.24%下降至2019年的12.6%。
與此同時,積極推動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現區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區政府工作人員出庭率100%,徹底改變“告官不見官”的局面。積極參與各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講法工作,實現16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講法全覆蓋。著力將行政案件庭審打造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有超過6000多名省部級、廳局級領導干部、公務人員到法院旁聽案件。
程琥也表示,跨行政區劃法院作為一個新生事物缺乏既有的經驗可供遵循,案件管轄的原則和標準有待進一步完善,對其發展定位、組織體系、管轄范圍、審理機制等基本問題的認識和解決也需要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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