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鄉村振興|粵浙蘇“新鄉賢”:農村基層治理的新力軍
近年來,關于“新鄉賢”的討論蔚然成風。“新鄉賢文化”已被寫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但諸多關于新鄉賢的報道和論述過多偏向“文學敘事”,卻忽視了一點,創新鄉賢文化與創新社會治理是一體兩面。
“鄉賢”一詞最早源自東漢,泛指品才兼具,能為地方發展做出貢獻的社會賢達。如今,鄉賢文化的再造率先起步于經濟較發達地區,如廣東、浙江、江蘇等。在文獻梳理與實地調研基礎上,我們試圖歸納和提煉新鄉賢的一些類型。
廣東:宗族催生的“鄉賢咨詢委員會”
嶺南地區歷來有濃厚的宗族文化底蘊,敦親睦族理念深入人心。廣州、順德、云浮、揭西、佛岡、蕉嶺等地,無論在鄉村治理的意愿、能力或有效性上,都能看到不同程度的宗族文化印記。這些地區的社區族群內聚力較強,互助意識也較強。
區別于傳統鄉賢,新鄉賢的服務對象有一定變化。比如,一些地區的“宗族理事會”轉型為“村民理事會”,宗族權威由原先“服務姓氏”轉變為服務公眾。2018年,廣東省評出首批10位“南粵新鄉賢”,其中5位來自宗族文化底蘊深厚的潮汕地區,他們都參與過捐資助學、濟貧扶弱、帶領群眾致富,服務對象更為廣泛,而非一家一姓。
近幾年粵東地區大力推進“鄉賢咨詢委員會”建設,融合了村老人理事會、祖祠理事會、村福利會等力量。在一些村落“世仇和解”的過程中,新鄉賢發揮了重要作用。
揭陽普寧市,果隴和北山兩村相距約6公里,不過10分鐘左右車程,但其間“世仇”卻長達兩百多年。沒有史料記載,沒人說得清世仇的來源,據村里老人推測可能來自舊社會時爭奪田產、水源。祖上甚至規定,兩村互不通婚。在兩村鄉賢推動下,兩村福利會、鄉賢咨詢委員會和村委會三方合力,化解世仇。
粵東村落間的“世仇”往往有著復雜成因,“省尾國角”(潮州話,泛指潮汕地區)的地理位置,“十鄉九寨”的聚居傳統,多種因素都可能造成村落世仇。歷史遺留問題無法一蹴而就,鄉賢咨詢會也難以完全厘清。
“族權”曾一度被視作一種封建宗法思想,盡管具有歷史局限性,但宗族與基層民主可以互補,傳統的宗族力量可以納入基層治理范疇,轉型為服務型的民間社會組織。
如今,鄉賢咨詢委員會已成為粵東地區基層治理的一部分。截至2017年,普寧市的568個村社已實現了鄉賢咨詢委員會全覆蓋。新鄉賢認捐資金,涉及助教助學、環境衛生整治、公共設施建設等,也在探索返鄉投資項目。
浙江:農村基層治理的“編外隊伍”
浙江市場氛圍濃厚,民間經濟和民間文化富有活力,新鄉賢亦是如此,其中以浙東紹興上虞和浙北湖州德清最為典型。
2001年,上虞成立了“上虞鄉賢研究會”,這是國內最早以“鄉賢”為名創設的區域性民間文化學術社團。研究會成立以來,進行了“鄉賢劉履”碑搶救保護、家譜編制、名人故居修繕等工作,編撰《上虞鄉賢文化》和《憶曹娥》等書籍,并力促鄉賢文化元素融入今日上虞城市建設,包括曹娥江十八里景觀帶、大舜廟、英臺故里等景觀設置。
德清縣則以“鄉賢參事會”知名,最早起步于東衡村。參事會經歷了機構轉型,從早先“農村土地綜治推進委員會”(2011年)發展為“新農村建設建設推進委員會”(2013年),再發展為“鄉賢參事會”(2014年)。
2011年,東衡村的石礦關停,影響了整個村集體的收入來源。新一屆的村兩委,工作人員只有6人,人手嚴重短缺。在廣泛征求村民和小組長意見建議基礎上,經黨員大會通過,東衡村成立了新農村建設參事會,由村兩委會成員、老干部、黨員、組長代表等19名鄉賢組成,為村內事務出謀劃策、溝通民情、監督村務。
其后,東衡村開展“和美家園”建設,鄉賢參事會結合東衡自身特色,提出打造“孟頫故里·書畫圣地·文化東衡”,在中心村征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中示范帶頭。參事會還積極參與了該村《農戶土地統一流轉入股實施方案》、《三年發展規劃》等方案的制定,推動了新農村建設中心村集聚、農村土地綜合治理等工作的落實。
鄉賢參事會有效填補了人手不足的基層治理隊伍,并讓更多人參與家鄉建設。
江蘇:農村電商中的新鄉賢
江蘇的新鄉賢建設有兩大亮點,一是勞模明星集聚的“贛榆經驗”,探索了一套矛盾調解、信息咨詢、致富求助的新模式,另一個則是“沙集現象”,由返鄉能人引領的電商創業模式。
2006年,徐州市睢寧縣沙集鎮,幾個沙集人返鄉創業,開辦淘寶店。經過十多年發展,這里成就了“中國淘寶第一村”和“中國電商第一鎮”,電商成為當地人最主要的財富源,重塑了當地產業模式和生活方式。
對“沙集現象”跟蹤研究10年的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汪向東研究員曾表示,“電子商務為中國鄉村的古老‘肌體’注入了新的基因,提供了新的市場觀、資源觀、價值觀和發展觀”。
當然,更大的變化來自于人,如今,沙集的年輕人已經把回家開網店當作重要的就業選擇。目前,總人口6萬人的沙集鎮,有2.58萬人從業電商,還吸引了1.17萬外地人才。
新鄉賢在鄉村治理中的位置
理想狀況下,新鄉賢應是新觀念、新知識、新訊息和新技能的傳播者。
誰能成為新鄉賢,評判標準如何,需要兼顧歷史和現實向度。為開拓基層治理資源,新鄉賢應更為多樣化,籍貫為主,出生地、成長地、工作地等地域概念也可作為參考標準。但凡有意愿、有能力為鄉村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的人都有機會成為新鄉賢。職業類型上,退休官員、退伍軍人、教師醫生、技術人員、返鄉大學生、在外或返鄉經商人員、海外歸僑,或是本土本鄉有一技之長的的村民等,不一而足。
新鄉賢的遴選標準和程序上,建議采取以村兩委同意與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為基準,減少“為民做主”,增加“由民做主”的頻次和機會。
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新鄉賢可以做什么?相比“好人好事”類敘事,我們需要更關注其產生的土壤和過程,因地因時制宜,與其“遍地開花”,一窩蜂式建設新鄉賢,不如找尋典型予以深化培育,發展壯大。
在新鄉賢建設過程中,圍繞人才“能否回得去”、“能否留得住”、“如何留”以及“如何發揮作用”等突出問題,媒體和學界有諸多討論。但不論是人才政策扶持,抑或是人才使用機制,關聯討論往往過于關注現實利益的考量。
比如,有觀點認為,需要創新農村宅基地使用機制,為早年離開故土的成功人士創造生活和工作條件。但不能本末倒置,農村宅基地的體制創新應該服務于更廣泛的基層群眾。
類似主張還有歸還返鄉鄉賢“村籍”或象征性給予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份額等。但依筆者之見,這類見解未能認識到鄉賢文化的深層文化內核。《民生周刊》對此曾有著很好的洞察:在中國傳統社會中,鄉賢之所以能夠以自身的文化道德力量去教化鄉民和重塑鄉風,是因為鄉賢帶有宗族制度所賦予的身份象征,能以“合情合理”的方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職責。
深入發掘新鄉賢文化內涵,需要更多關注其在鄉村振興新時期鄉村治理中的具體運作方式,注重階段性、類別化歸納總結。其中,功能性、便利性、情感性、社會性和教育性等內容均值得在實踐中予以探索。多方位認知鄉賢文化在歷史新時期的潛在功能發揮。
(作者李敢系南京郵電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葉美蘭系南京郵電大學教授、南京郵電大學校長。廣東揭西縣文旅局李迅馳提供了部分廣東案例素材,于茲致謝。)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