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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芮城通報“副縣長被刺”:刑釋人員轉嫁私憤行兇,已被抓
針對“山西運城芮城縣副縣長姚康寧被刺”一事,5月31日,芮城縣網信辦發布通報稱,5月30日,犯罪嫌疑人黃某海被抓獲。經查明,黃某海刑滿釋放后,為泄私憤,將家庭矛盾和積怨轉嫁到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攻擊上,遂對時任住建局長姚康寧實施了行兇傷害。
芮城縣人民政府官網顯示,2016年8月,姚康寧擔任該縣副縣長一職,協助縣長負責市場監管、自然資源、民政優撫、退役軍人和人民武裝等方面的工作。而任職副縣長之前,姚康寧曾任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一職。
此前,5月27日,芮城縣發布一則懸賞通告稱,5月25日21時,該縣縣城華貿小區發生一起嚴重暴力刑事案件。經查,黃某海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對其予以協查和緝捕。

5月31日,芮城縣網信辦再次發布詳細通報稱,嫌疑人黃某海,男,56歲,系芮城縣無業人員。經審訊,嫌疑人黃某海對其持刀刺傷芮城縣副縣長姚康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明,嫌疑人黃某海父母早年離異,黃某海隨父生活。2008年在縣城建設拆遷中,其母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其他三個兒子的房產屬于拆遷范圍,由隨其母生活的二兒子黃某河作為代表,辦理相關拆遷補償事宜,政府足額補償到位。牛某清與共同生活的三個兒子在見證人肖某某、張某某(牛某清女婿)見證下,共同簽訂了家庭補償財產分割協議,并均簽名按印,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三個兒子各得其所。2011年,黃某河因病去世后,不是被拆遷人的嫌疑人黃某海(其隨父生活)要求更改被拆遷人,并參與補償財產分割,兩級法院判決均不支持其訴求。在窮盡政策、法律仍滿足不了嫌疑人黃某海要求的情況下,從2013年開始,其先后多次進京赴省非正常上訪,且手持橫幅、呼喊口號,制造事端,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和信訪秩序,被政法機關依法打擊處理過4次。2017年3月,芮城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黃某海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刑滿釋放后,嫌疑人黃某海為泄私憤,將家庭矛盾和積怨轉嫁到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攻擊上,遂對時任住建局長姚康寧實施了行兇傷害。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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