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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食用寵物肉拘留15天,網友投票超六成贊成應禁食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提交的一份議案,建議對食用野生動物和寵物的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議案。該議案經澎湃新聞(www.kxwhcb.com)5月24日報道后,引發(fā)網民熱議。
澎湃新聞在新浪微博創(chuàng)建“建議食用寵物肉者拘留15天,你怎么看?”的投票,截止5月26日14時已有1.1萬人參與投票,約有33%的網友認為專門養(yǎng)殖的貓狗可以食用;另有約44%的網友認為無論是否養(yǎng)殖,食用貓狗都應禁止,約18%的網友認為寵物肉食用安全風險高,不應被食用。

有專家表示,該議案的相關建議符合時宜,但因風俗習慣、寵物界定范圍等問題,實施難度大,建議單獨立法。
超六成投票網友支持禁食寵物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在兩會上提交的一份關于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議案稱,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開始,我國逐漸變成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動物資源進口國之一。雖然我國早在1898年就制定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但獵食野生動物仍屢禁不止。此前已有專家科普解釋,野生動物不具備更高的營養(yǎng)價值,關于野生動物的“滋補功效”有夸大宣傳的成分。
朱列玉認為,食用野生動物不僅不具備更高營養(yǎng)價值,還可能為病毒從野生動物向人類傳播創(chuàng)造條件,危及公共衛(wèi)生安全。他指出,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相繼發(fā)現全球共發(fā)現的30多種傳染病中,絕大多數都是由人類食用野生動物所致。比如艾滋病、埃博拉和SARS,都源于野生動物,并引發(fā)了重大國際疫情。
朱列玉還指出食用寵物的安全性問題,他稱,食用寵物狗已經成為一個爭議性話題,大量狗肉是通過盜竊別人的寵物得來,而從業(yè)者為盜竊貓狗使用涂有氰化物或砒霜的毒鏢、弓弩、劇毒藥品,網、籠、捕獸夾臟污,運輸和屠宰環(huán)境條件惡劣,貓狗往往疫病各半,難稱健康。寵物身上還可能存在的細菌、病毒、寄生蟲問題。因此,食用寵物肉存在高風險,應予以禁止。
基于以上原因,朱列玉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食用野生動物與寵物的,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由該法對食用野生動物與寵物這種行為作出約束,徹底粉碎“捕獵—運輸—販賣—消費”野生動物的黑色利益鏈,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他認為,將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上升到法律層面,使用法律武器徹底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切斷野生動物的交易需求,鞏固上述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良好成效,切實可行。
針對朱列玉代表的這一建議,澎湃新聞在新浪微博創(chuàng)建“建議食用寵物肉者拘留15天,你怎么看?”的投票,截止5月26日下午已有1.1萬人參與投票,其中約44%的網友認為無論是否養(yǎng)殖,食用貓狗都應禁止,約18%的網友認為寵物肉食用安全風險高,不應被食用。另有約有33%的網友認為專門養(yǎng)殖的貓狗可以食用。
專家認為一律禁食實施難度大,建議單獨立法
對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薄守省認為,朱列玉代表的這個議案雖然符合時宜,但實施難度大。
他認為,采集野果和狩獵是人類最早的生產活動,野生動物人類最早的食物來源,時至今日,雖然人類已經有了其他來源的食物保障,但有些地方、有些群體還是保留著食用某些野生動物的傳統(tǒng)習俗,對社會各方面并沒有明顯的危害,一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是不可行的,也是沒有必要的。
對禁止食用寵物的建議,薄守省也認為,其中最大的難點就在于寵物的范圍沒有辦法限定,“有人把狗、貓、豬、兔子、雞、鴨、鵝當寵物,不想繼續(xù)養(yǎng)了就吃掉,這樣怎么處罰?。”
薄守省認為,保護野生動物早已立法,也確實有必要,但應該是針對珍惜野生動物,立法要列出明確的清單,未列入的則允許捕食、販賣或養(yǎng)殖,“如果籠統(tǒng)規(guī)定野生動物都需要保護,可能會導致權力部門濫用權力,任意處罰,侵犯公民的權利。”
薄守省建議,應本著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仁”的思想來立法,善待生命,以殘忍方法傷害、屠殺動物,引起社會一般公眾強烈不適的,予以拘留、罰款甚至入刑等。
此外,薄守省認為,把寵物當成財產來保護遠遠不夠,“我們應該從內心承認動物也有權獲得生命的尊重,而不應該僅從保護人的財產角度來保護動物?!?/p>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則認為,本著防止疾病傳染等目的,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和寵物,僅憑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來進行規(guī)范和遏制難以實現。家養(yǎng)動物的法律規(guī)范很廣泛,而狗肉等能否食用一直存在巨大爭議,“還是建議單獨立法為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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