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頭盔企業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各頭盔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隨著《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頒布,近期我市部分地區的電動車市場出現了頭盔貨源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為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提出如下價格提醒告誡,望各頭盔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嚴格遵守。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規、規章,自覺規范頭盔經營價格行為,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制定價格,配合政府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不得價外加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捆綁、搭售商品和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三、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限制生產銷售數量,分割市場,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相關商品,造成市場供應緊張或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有關經營者應高度重視,對可能存在的不規范價格行為認真審視并立即整改。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管力度,及時辦理涉及頭盔生產、經營等價格投訴舉報,對存在上述價格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依法予以懲處,對經提醒告誡仍未改正的,依法從重處罰,并予以公開曝光。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原題為《頭盔亂漲價?這份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函請查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