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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現政策一日游:山東寧陽促進房地產合理消費意見不予執行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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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政府辦公室通知,5月15日出臺的《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合理消費的意見》(寧政辦發〔2020〕14號)因部分條款內容與上級有關要求不符,經研究,決定不予執行。寧陽市上述《意見》于5月17日在寧陽縣宣傳部微信公眾號公布。
該《意見》包含實行購房補貼,取消二手房限售期,保障網簽戶子女入學,降低首付額度,降低貸款利率,鼓勵企業優惠打折銷售等內容。
《意見》表示,對購買普通住房(不含二手房)且已簽訂網簽合同備案并實際購買的購買人,由縣財政按每套50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期限為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到2020年10月8日止。
凡是取得不動產權證的二手房(含車位等)即可上市交易,疫情期間網簽交易的各項稅收中縣級留成部分的50%將予以返還。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為30%。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2020年10月8日前購買的普通住房(以網簽合同備案為準),每平方米優惠折合人民幣不低于50元(具體由各房地產企業與消費者協商確定)。
責任編輯:劉秀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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