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馬上評丨禁養竹鼠的損失, 不能讓養殖戶自己扛
疫情之后,食用野生動物的危險性,引發了全社會的反思。為了回應這種關切,今年2月,全國人大出臺了關于禁食野生動物的相關決定。隨后,農業農村部4月8日發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5月8日征求意見截止。這個目錄通過后,進入這個目錄的,才可進行以商業為目的的養殖和食用。
根據該意見稿顯示,該目錄包括豬、兔、雞、鴨等18種傳統畜禽和梅花鹿、羊駝等13種特種畜禽。但竹鼠不在其列。
這背后是一個龐大的產業群與從業農民。
此前,作為具有重要的科研、經濟和社會價值的動物(簡稱“三有動物”)的竹鼠,的確是被允許養殖的。廣西、湖南、貴州、云南等地的政府也把其作為扶貧項目加以扶持。
2014年,原農業部等七部門發布的一份特色產業增收工作實施方案中,竹鼠就被列為滇西邊境片區可因地制宜發展的特種養殖。經過多年的發展,圍繞竹鼠的養殖,已發展出龐大的產業。
應該看到的是,雖然如此,竹鼠仍然處于灰色地帶。根據我國相關法規,養殖動物在出售或者運輸前,需要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而據媒體報道,“竹鼠至今沒有檢疫標準,近期也無法具備完整的檢疫規范,這就意味著它的公共健康風險仍然是存疑的。”
公共衛生政策,是基于科學的,而科學的顯著特征,就是一個認識不斷提高的過程。所以,公共衛生政策隨著時間變化出現變動,也是很正常的。那么,竹鼠開始不違規,疫情之后如果加以禁止,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
但是,即便禁養勢在必行,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合理補償和轉產方案,避免產生次生問題。
公共衛生安全,是全體中國人的公共利益,高于少數人的利益,這一點毫無疑問。然而,誰獲益誰承擔成本,這也是樸素的道理。竹鼠養殖戶并未違規違法,不應該僅僅是他們來承擔政策改變的后果。
這就像上游居民因水源保護、防護林種植面對的損失,應該由整個河流沿途的所有地區一起分擔一樣。這與“武漢戰疫全國支援”并無區別,體現的都是同胞相濟,一個國家作為一個團結的整體,發揮出來的巨大力量。
抗疫是一件科學的事,公共政策,也是科學的事。在竹鼠去留這件事上,應該講公平,講權衡,講溫情。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