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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脫逃后在溫州犯下命案,男子27年后終被抓其間多次犯案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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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www.kxwhcb.com)5月13日從溫州樂清市檢察院獲悉,該院日前以涉嫌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進一步偵查。
據(jù)樂清市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991年3月,胡某某因搶劫罪被浙江臺州地區(qū)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于1993年9月從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某監(jiān)獄脫逃。當年11月22日,胡某某通過搭便車、走路,逃竄至溫州樂清,在樂清車站外攤販處購買一把匕首,隨機來到樂成街道(原樂成鎮(zhèn))大眾巷,爬窗進入徐某某家二樓實施盜竊。竊取財物準備離開時,胡某某在樓梯口被徐某某發(fā)現(xiàn),徐某某抓住他并大聲呼叫,胡某某用刀具劃傷徐某某手部、頸部,致徐某某死亡。
案發(fā)后,胡某某化名張某某,于1998年至2015年間因犯搶劫罪、脫逃罪、盜竊罪,分別在安徽、云南、新疆、浙江等地被判刑。今年4月,胡某某在浙江新昌縣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澎湃新聞從警方了解到,胡某某是浙江新昌人,1969年出生,今年4月1日由臺州市三門縣公安局在浙江紹興市新昌縣抓獲,后移交樂清警方。
“當時我們接到線索,新昌縣一名男子與我縣多年前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相似,4月1日將其抓獲。經(jīng)過仔細比對,發(fā)現(xiàn)他不是我縣相關(guān)案件嫌犯,但與樂清警方一名命案嫌犯的特征高度吻合,經(jīng)確認后移交給樂清警方。”三門縣公安局相關(guān)人士告訴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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