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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女童被強奸致死案受害方代理律師:申訴有難度但有信心
廣西男子強奸10歲“百香果女童”致死案引發持續關注。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對此案調卷審查。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廣西欽州10歲女童楊曉燕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29歲的男子楊光毅強奸,女童被侵害時反抗被刺傷雙眼和頸部,還被浸泡水中、拋棄于山野,后因機械性窒息死亡。3月25日,二審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法院關于楊光毅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的判決,改判楊光毅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對其限制減刑。楊曉燕家屬不服二審判決,準備申訴。

5月10日上午,得知最高人民法院調卷審查后,楊曉燕的母親表示“心情好多了,看到了希望”。楊曉燕的姐姐也表示,會繼續申訴。

5月10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女童楊曉燕舅舅處了解到,家屬已全權委托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士朝、王飛處理此案申訴事宜。

侯士朝律師發給紅星新聞記者的一份律師聲明顯示,5月10日被害女童家屬已委托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的侯士朝、王飛律師擔任此案申訴代理人。
紅星新聞:如何看待廣西高院的二審判決?
侯士朝:我們認為廣西高院的判決從輕處罰的理由并不充分。因為每個自首都有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的情節,必然會對偵破有一定的作用,節約了國家資源。但是,刑罰要與罪行相適應,自首不是免死牌,相對于楊光毅手段極端殘忍、情節極端惡劣、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影響極為惡劣等情節相比,自首情節不足以撼動對案件的整體評價。
另外,家屬沒有獲得賠償,至今為止楊光毅方尚未支付過賠償(目前民事賠償部分在執行階段)。并結合判決來看,楊光毅雖如實供述,但他并無悔罪的表現和任何歉意。該案件二審結果未能體現刑罰的震懾力,反而會產生誤導,如此惡劣都不能死刑立即執行,將對本地治安產生不利影響,影響可能是深遠的。
紅星新聞:代理此案后有何打算,申訴是否有難度?
侯士朝:我們正在抓緊準備申訴材料,下周提起申訴?,F在家屬手里沒有卷宗,僅有一二審判決書,目前掌握的信息比較有限,我們會向法院申請查閱卷宗,以便全面掌握案情。我們認為,申訴難度還是有的,但我們和家屬有信心,畢竟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我們會盡最大努力。
我們之所以代理此案,是因為我們一直以來關注未成年少女被性侵類案件,我們有能力去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對家屬堅持申訴的支持和鼓勵。
(原題為:《“百香果女童”被強奸致死案受害方代理律師:申訴有難度但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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