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上海對11項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
5月7日,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對外發布了《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在生態環境領域為企業營造包容審慎的監管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司法局獲悉,根據該免罰清單,在生態環境領域的11項輕微違法行為,若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將不予行政處罰。
其中包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責令停止建設后及時停止建設,并主動恢復原狀的行為。
違反《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三款,非道路移動機械未按照要求粘貼識別標志,但所有者已向區生態環境部門申報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種類、數量、使用場所等情況并領取識別標志,首次被發現的行為。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條,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六條第三款,因商業經營活動使用設施、設備導致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超標幅度在1分貝以內,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行為等。
上海市司法局局長陸衛東表示,每一份免罰清單絕非“為免而免”,而是要求行政執法單位通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免罰清單使免罰有據可查,便于操作,同時減少了爭議,打消了行政執法人員適用免罰的顧慮,降低了行政機關決策成本,提高了執法效率。”陸衛東說。
早在2019年3月,上海市司法局與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了上海市首個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這也是全國范圍內首個跨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截至目前,上海市一共出臺了3份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覆蓋了市場監管、文化市場、生態環境、消防等4個執法領域。
當前,各地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同時面對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復市兩項挑戰。在新的形勢下,免罰清單更加顯現出為企業營造包容審慎監管環境的制度價值,給企業以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化危為機,實現自身更大發展。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司法局獲悉,截至4月底,上海市行政執法單位共適用“免罰清單”不予處罰907個案件,900多家市場主體因此受益。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