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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督辦重慶尹光德案,被告曾當庭指認檢察官系保護傘
4月27日,全國掃黑辦公布進行掛牌督辦的第六批38起涉黑涉惡案件。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這38起涉黑涉惡案件中,就有重慶市大足區(qū)尹光德案。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尹光德,綽號“尹德德”“德莽子”,今年46歲,大足區(qū)人。尹光德曾于2012年因犯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大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19年1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大足警方刑拘,隨后被改為監(jiān)視居住。尹光德被監(jiān)視居住的次日,因嘗試偷越國邊境被大足警方行政拘留10日。1月16日,大足警方對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的尹光德執(zhí)行逮捕。3月25日,尹光德被發(fā)現(xiàn)“另有重要罪行”。
大足區(qū)檢察院作出的起訴書指控,2014年以來,為維護以尹光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益、擴張勢力范圍、樹立非法權威,尹光德等人先后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詐騙、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致9人輕傷、13人輕微傷。
該案于2019年11月18日開庭審理。庭審中,尹光德指稱,他和來自大足區(qū)檢察院的第一訴訟人(主訴檢察官)唐浩關系熟稔,唐浩是他的保護傘。尹光德說,他稱唐浩為“浩哥”,常一起唱歌娛樂,曾共同和一名謝姓歌手拍照留念。“他幫忙協(xié)調關系、磋事情,我送過他現(xiàn)金一萬多(元)。”尹光德稱他的公司股東可以作證。
次日,重慶市委政法委微信公號“重慶政法”發(fā)消息稱,據(jù)重慶市掃黑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重慶市大足區(qū)一涉黑案件被告人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為‘保護傘’”的情況,重慶市掃黑辦已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依法依紀開展調查工作,相關調查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布。
截至目前,重慶市掃黑辦尚未公布相關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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