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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機的身世有多黑暗?給人用是殘忍酷刑,給動物用涉嫌虐待

很多喜愛戶外跑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在跑步機上雖然腳下馬不停蹄,眼前卻沒有車水馬龍、人群熙攘,更沒有流動的空氣帶給鼻尖真實的觸感。
感覺就像是高級VR卻配了一副9.9天橋底牌耳機,設備的顯示效果雖然很驚艷但卻還是很容易出戲和厭煩,更何況跑步機可不是娛樂設備,機械性重復的體驗對于常人而言多半會是一種痛苦。

這一查還真有驚喜,跑步機作為健身器械的歷史其實只有50年左右,而在另外的150多年歷史里這種器械根本就不是用來鍛煉的,甚至曾作為監獄懲罰犯人的刑具!用跑步機懲罰囚犯還在英國監獄法中被定義為“極度殘忍”!

再往前追溯,更早的形式應該是Treadwheel,我想也不用多做解釋了,沒錯,跑步機的前身正是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物能引擎”,是一種古老的機械設備。
這種設備應用廣泛,在中國最普遍的應用可能是“人力水車”,車字道出了裝置旋轉的特點,我們稱這一類為“踏車”。

這份手稿中描繪了一座巨型的滾筒狀設備,一個累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奴隸在滾筒上蹬踏,而滾筒內部有似乎是弓的武器,隨著奴隸的踩踏,滾筒中的滾軸絞緊韁繩,拉開弓弦,最后射出箭矢。

可以判斷,達芬奇發明的這種裝置是一種半自動的弓箭武器。
人類很早就將這種踏車結構應用在生活當中了,另一個更切實際的例子是木制的踏車起重機,如今這種設計完美地傳承給了倉鼠。

踏車這一設計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是作為一種動力裝置,多用于抽水或者是帶動石磨碾磨谷物,也就逐漸有了Treadmill這一名字,但很快它的名聲就沒那么正派了。
1818年,一名叫丘比特的英國工程師帶著無私的愛,將一眾死刑犯從死神的手里撈回來,把他們推向更加萬劫不復的深淵。
這位丘比特爵士認為對重刑犯施以極刑是不人道的,將他們處死不如用勞動感化他們,他們的勞動力還能為社會帶來價值,頗有勞動改造的意思。

于是,他將踏車改造為“跑步機”,供犯人們玩“爬高高”的游戲。《醫學日報》對這段歷史的描述是這樣的:
早在1800年代,早期的跑步機是懲罰囚犯人刑具,他們用力踩動輻條以帶動巨大的槳輪,用于抽水、粉碎谷物或者驅動磨坊。囚犯們經常每天被迫踩磨坊6個小時以上,這相當于每天攀登1500米到4300米的高山。

實際上,所謂保障犯人的權益背后是更加殘忍的刑罰,讓犯人生不如死。由于過度透支體力,長期營養不良,加上環境惡劣,囚犯死亡的事件屢屢發生,他們更愿意被一刀砍下頭顱也不愿遭受這樣的懲罰。

在“跑步機”成為監獄的香餑餑的同時,踏車也有了長足的發展。起因竟然是因為一部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
踏車作為重要的農用機械自然少不了畜牲的參與,讓牛或者驢作為“生物能發動機”,其效率肯定要比人高出不少。不過話說回來,踏車這種結構的確更適合兩足動物一些,對四足動物有不小的傷害,因此跑步“雞”也不失為一種更好的選擇。

這種拍腦袋決定當然難以約束民眾,于是在紐約附近的東費什吉爾的小村莊出現了一種水平的跑步機,完美避開法律中所指的爬樓梯式動力裝置,換個招牌繼續用。

英國監獄里的人類還在“跑步機”上要死要活,而美國的牲口不僅不能被鞭打,還能享受更高級的跑步機?歷史真是個有意思的東西。
人類的低級跑步機在監獄里一直運行至十九世紀末,1898年,英國監獄法將跑步機懲罰定義為“極度殘酷”,終于短暫地退出了人類的歷史。

歷史的進程無法阻擋,工業革命中機器逐漸取代了畜力和人力,解放勞動力的同時也解放了人類腰間的脂肪。
最先波及的就是介意身材的名媛貴婦們,她們迫切地想擁有苗條勻稱的身材,卻又不愿意參與粗鄙的戶外運動。
1911年,曾經臭名昭著的監獄“爬高高”游戲換了一身衣服重出江湖。

不過,富人家的女士才不會鐘意這種粗魯滿身大汗的減肥方式。她們更愛吃的是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一種借助外力的減肥設備應運而生,廣受富人們的歡迎。

因此跑步機的推廣并不成功,直到20世紀60年代,肯尼斯·庫珀博士提出了有氧代謝運動理論,他在書中指出,那些每個星期有四五次超過8分鐘以上跑步的人,會擁有更強健的體魄。跑步運動這才被當作是一種最佳的鍛煉方式。
不久后,工程師斯陶伯抓住機會,設計制造出了第一臺真正意義上的家用跑步機PaceMaster 600,跑步機才算是真正進入了尋常百姓的家中。

此后跑步機跑進了千家萬戶也跑進了健身房,一轉眼就成為了最受歡迎的健身房器械。
當然跑步機也并不是前面說的這么不堪,它可以讓跑步無視風雨,隔絕嚴寒酷暑,還可以讓你邊煲劇便鍛煉身體,不失為受廣大青年熱愛的一種健身方式。
不過也有人說,跑步機從來就沒有擺脫刑具的身份,如今它所懲罰的罪名是貪吃與懶惰,你身上的贅肉就是最好的罪證。


但人類卻在無形中給自己建造了一座刑場。
環境污染、城市擁擠,本可以親近自然的人們被迫走進健身房,做著枯燥乏味的鍛煉,這難道不是一種刑罰嗎?
日夜忙碌、身材走形,生活流水線化的居民需要靠減脂、增肌這樣功利的動機才會參與運動,這難道不是一種罪惡嗎?

難道我們本來不應該無拘無束地享受運動的樂趣嗎?
原標題:《跑步機的身世有多黑暗?給人用是殘忍酷刑,給動物用涉嫌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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