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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讀物,被判賠償路遙女兒50余萬
因認為路遙創作的小說《平凡的世界》(下稱涉案圖書)未經其許可被制作成有聲讀物在“荔枝FM”平臺上傳播,路遙之女路茗茗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荔枝FM”的運營者廣州荔支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50余萬元。

4月15日,海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北京云法庭”公開宣判了此案,判決支持了原告路茗茗的全部訴請。
原告路茗茗訴稱,路遙(原名王衛國)系我國當代著名作家,其創作的涉案圖書于1991年獲中國第三屆矛盾文學獎。1992年路遙去世后,路遙的女兒路茗茗依法繼承了路遙全部作品的著作財產權。
路茗茗發現,在荔支公司經營的“荔枝FM”平臺上存在未經許可制作的涉案圖書電子版有聲讀物(下稱涉案圖書有聲讀物)。荔支公司通過網絡進行傳播并獲得了極高的點播量,侵害了路茗茗對涉案圖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被告荔支公司辯稱,荔支公司提供的僅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并沒有改變平臺上的節目,不知道用戶上傳的內容存在侵權;且涉案圖書出版時間已久遠,“荔枝FM”平臺受眾范圍均為90后年輕群體,影響力有限,給路茗茗造成的損失較少,認為其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路茗茗提交的涉案圖書、著作權登記證書及涉案圖書的署名情況,并結合(2017)京73民終1491號生效判決已認定路遙作品著作財產權的繼承和轉讓事實,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路茗茗合法繼承涉案圖書的著作財產權,有權提起本案訴訟。
荔支公司雖抗辯稱“荔枝FM”平臺上的142集涉案圖書有聲讀物系其主播用戶“平凡的世界小說”上傳,但其提交的該用戶個人后臺注冊信息中,缺少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照片、主播手持身份證照片等關鍵身份信息,且未提交該主播用戶的注冊IP地址、注冊時間、上傳IP地址等相關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涉案圖書有聲讀物系該主播用戶上傳。
據此,法院認定荔支公司通過“荔枝FM”在線提供涉案圖書有聲讀物,使相關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作品,侵害了路茗茗對涉案圖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路茗茗要求荔支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
法院最終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的獨創性程度、文學價值、知名度、荔支公司侵權行為的侵權惡意程度以及涉案作品有聲讀物播放量等因素,對路茗茗的全部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宣判后,被告荔支公司當庭表示將提起上訴。

法官釋法
隨著移動互聯網和智能終端的不斷發展,新興的數字化媒體在一定程度上對傳統的紙質書籍產生了沖擊,也逐漸改變了人們的閱讀習慣。有聲讀物作為一種以音頻形式存在和傳播的書籍內容模式,有著其獨特的優勢,在市場的火爆程度一直居高不下,但也因作品數字化傳播引發了相關的著作權侵權問題。
因有聲閱讀產業鏈涉及內容生產方、音頻制作方以及網絡運營平臺等多個主體,所涉及的版權問題也更復雜。
對于音頻制作方而言,將文字作品制作成有聲讀物,須獲得文字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如未經許可錄制并上傳播送他人作品,將存在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權的風險。
對于網絡運營平臺而言,在避免使用侵權作品的同時還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否則亦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本案中,法院最終綜合考量涉案圖書的知名度及文學價值、侵權行為性質、侵權行為的范圍、被告主觀過錯程度等因素,按照法定賠償的最高限額進行判賠,體現了對原創作品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與重視,亦對有聲讀物產業的合法規范經營,及充分發揮司法助推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的作用進行了有益探索。????
(原題為:“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有聲讀物,法院判賠5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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