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環境部回應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評造假:性質十分惡劣,嚴查
針對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造假一事,4月15日,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在例行發布會上回應稱,“在建設單位自主公示階段,環評文件暴露出的抄襲、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
劉友賓表示,環境部已迅即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并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布的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涉嫌抄襲。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此前報道,近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布的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被指涉嫌抄襲。報告書多處出現湛江字眼,涉嫌抄襲湛江航道疏浚項目環評,例如,環評中寫道“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項目建設可實現‘以湛江港為龍頭,充分發揮其作為西南沿海地區主樞紐港的輻射功能,在湛江灣、雷州等地布局建設若干港口物流基地’的目標”。在項目生態評價上竟然出現了“項目不會對湛江灣現有紅樹林造成明顯不利影響”等字眼。
3月27日晚,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微就環評報告書涉嫌抄襲一事回應稱,將終止目前正在開展的該項目環評公示,立即責成環評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組織開展環評,對項目實施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包括紅樹林、鳥類、水質等,重新進行認真、細致、全面的評估。
3月28日,中科院南海所在其官網對環評涉嫌造假一事發布聲明稱,3月27日獲知此事后,研究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小組對相關情況開展調查。經查,該事件中涉及項目,確系由中科院南海所注冊環評工程師承擔。目前該所對事件正全面調查,并核實相關情況,如發現存在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將按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后續將及時對外發布。
對此事件,劉友賓回應稱,《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建設單位對其環評文件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技術單位承擔相應責任。但確有一些建設單位和環評機構在環評工作中粗制濫造,嚴重影響環評制度的公信力。
劉友賓表示,為防止此類環評造假事件再次發生,環境部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遏制環評文件造假和粗制濫造等問題,切實提高環評文件質量。一是加強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督促指導市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將監督檢查貫穿于環評文件從受理、審批到后續跟蹤管理的各個環節,推進利用大數據手段開展環評文件質量校驗,逐步實現對經審批的環評文件全覆蓋式動態智能化復核。
二是實施環評文件編制信用管理。運用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落實“一處失信、全國公開”和“多處失信、全國受限”的跨地區環評失信懲戒機制。對信譽好的單位和個人減少監管頻次,對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加大監管力度,問題嚴重的采取列入“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堅決維護環評市場秩序。
三是對違法行為嚴懲重罰。一旦發現建設單位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將依法對建設單位處五十萬至二百萬元罰款,對技術單位處所收費用三至五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身禁止從業。
2019年11月,環境部印發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自《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全國已有25家環評編制單位和30名編制人員因環評文件質量問題被采取信用管理措施。
今年3月,環境部部公開通報了一批環評文件復核工作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再次彰顯了環境部堅決依法依規加強環評文件質量監管的決心。
“環評是各項行政管理中公眾參與比較早、信息公開比較全面的一個領域。我們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鼓勵公眾參與,嚴厲打擊環評違法違規行為。”劉友賓說。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