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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集團高管被指性侵養女:本人否認,女孩生母稱送養沒收錢
4月8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報道山東煙臺杰瑞集團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引發社會熱議。女孩小芳(化名)自稱從2016年起被“養父”鮑某某長期控制在煙臺某公寓里,遭多次性侵,直到2019年4月,在一次遭性侵并被毆打后,她選擇報警。
小芳的母親稱,她是單親媽媽,2015年9月,通過中間人,她和鮑某某約定見面,談妥將女兒小芳“送養”給鮑某某,鮑某某以“養父”的身份帶走了小芳。小芳稱,3個月之后,鮑某某在其老家天津對她實施了性侵,當時她剛滿14周歲。
在此事曝光后,有不少網友質疑,將當時14歲的女兒送養給一位陌生的成年男性,孩子的母親或是為了錢財。
小芳的母親回應澎湃新聞稱,她從未向孩子的養父索要錢財,只要求對方把女兒當親生孩子撫養。“我一分錢都沒有要過,我們都沒提過錢的事。”她說。
小芳的母親稱,鮑某某曾提出假結婚,來收養孩子,但她并沒有同意,沒有辦理假結婚。“我讓他辦收養手續,他說好,但一直推,沒有辦。催他,他說工作忙。”
《收養法》第四條規定,在三種情形下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我經常打電話給孩子交流,孩子沒有說過這個事情。”小芳的母親稱,鮑某某威脅孩子,如果把事情告訴媽媽,就把媽媽給殺了。她稱,鮑某某還一直刺激女兒,警方都立案了,但事情到現在都沒有處理。
據上游新聞報道,4月9日下午,被指性侵的鮑某某稱,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而且與小芳不存在“養父女”關系,“她做這個事是別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自己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小芳所說的是杜撰捏造的,“我相信我是清白的,也相信法律會公正處理的,我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但是,對于是否和小芳發生過性關系,鮑某某表示涉及隱私不方便透露。
4月7日,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辦案民警向澎湃新聞證實,該案件目前正在辦理。煙臺警方2019年10月作出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小芳被強奸一案,警方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決定立案偵查。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前述上市公司高管指向的是鮑毓明。中興通訊財報顯示,鮑毓明自2018年起任中興通訊獨立董事,另在煙臺杰瑞石油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杰瑞集團”)擔任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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